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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级职称考试通过还没有提交复核资料的考生,请在2017年10月13号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中山市会计学会二楼办证厅补交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无填工作单位者除外)一份。
二、中山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已调出中山市请作说明)。
三、教育部门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考生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居民为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各一份。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咨询电话:0760-88815513、88818972
中山市会计学会
2017年9月20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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