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60 苹果版本:8.7.6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广东潮州市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

来源: 广东潮州市财政局官网 编辑:大白猫 2018/09/18 11:51:56  字体:

招生方案

书课题助力备考

选课中心

资料专区

硬核干货等你学

资料专区

免费题库

海量好题免费做

免费题库

会计人证件照

照片一键处理

会计人证件照

考试提醒

重要节点不错过

考试提醒

广东省潮州市转发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详细内容如下。

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粤财会[2018]41号)转发给你们, 结合《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我市实际,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请遵照执行。

 潮州市财政局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精彩推荐: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培训辅导火热招生

可以同时报考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和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吗?

学员讨论(0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