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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2023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温馨提示

来源: 北京市财政局 编辑:木子 2023/01/19 16:39:29 字体:
报名简章通知报名温馨提示

关于北京市2023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温馨提示

1.2023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全部采取无纸化方式。

2.如何辨别“首次”和“非首次”。

注册完成后不能直接交费的人员即为“首次”;

注册完成后可以直接交费的人员即为“非首次”。

3.考试时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考试地点:因北京市机位资源分布不均衡,部分考生存在跨区考试情况,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毕业证书丢失:

(1)国内取得学历的需出具人事档案中与学历相对应的《学籍登记表》原件,出具复印件的需要人事档案部门加盖公章;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丢失的的需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重新出具认证书。

5.生僻字用两个半角下划线表示。

6.考生应在2023年5月13日之前打印准考证,提前查看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免错过考试时间。

7.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邮箱作为必填项。

8.初级合格证书领取事宜,请在财政部公布合格标准后,登录北京市人社局官网查看相关通知。

9.其他事项请仔细阅读北京市财政局官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内容。


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事务中心

2023年1月17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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