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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2019年度全国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成功后直接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凭相关证件和材料到报名点领取初级资格证书,并进行现场时审核。
2019年扬州市初级会计职称报名资格审核
根据扬州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可知自2019年开始扬州市初级会计职称采取考后审核,考后审核材料详情如下:
扬州市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取消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成功后直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视同承诺符合报名条件,考试合格后根据扬州市财政局网站通知,凭相关证件和材料到报名点领取初级资格证书。如果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
考生在领取初级资格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 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 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19年7月)。
3、 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取证时只发证书,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扬州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19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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