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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财政局发布关于会计资格证书方式的通知,相关人员可进行查看,以下为该通知详情:
关于证实会计资格证书方式的通知
关于证实会计资格证书的方式如下:
1、2001年(含2001)以后取得会计资格证书的考生,可在会计资格审核评价网官方平台左下方--合格人员信息栏目里查到本人的证书合格信息,以此来证明证书的真实性,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的便民利民服务,我部门不再单独开具相关证明。
2、2000年以前取得会计资格证书的考生,可到我部门按照相关流程办理。
需要携带:(1)用工单位出具的介绍信;(2)本人会计资格证书原件; ( 3 )身份证原件。
淮安市财政局
2020年5月19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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