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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办流程
本人向市财政部门申请,市财政局于每季度最后1个月1号前向省财政厅上报,须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补办申请;
2.山西省级以上报纸登遗失声明;
3.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4.个人一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5.填写人社厅网站下载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服务平台一—下载专区),加盖单位公章;
请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初审。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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