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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2015年初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8日至28日

来源: 肇庆市财政局 编辑: 2015/01/14 08:57:09  字体:

  内容提要:广东肇庆2015年初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1月8日至28日,初级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定于2015年1月8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市直报名点现场确认地址:肇庆市信安四路8号肇庆市财政局大楼三楼会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758-2229343。我市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均在市直报名点现场办理审查确认手续。

广东肇庆2015年初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8日至28日

关于肇庆市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肇财会[2015]1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高新区财政局,肇庆高新区当群工作部,肇庆高新区财政金融局、肇庆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市直和驻肇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听《关于关东升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数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5]5号)的部署和安排,2015年度我试试会计专业技术修护及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实行纸笔考试。现将我省2015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报名条件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他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入下:

  1.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点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点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4.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并具备第1点所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6.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对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明确如下:

  (1)持第一学历报考的人员,取得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限必须同时满足相应年限要求。

  (2)持工作后取得学历报考的人员,会计工作时间为报考人员取得学历之前和之后从事的有效会计工作时间总和,学历证书为非全日制的,学习期间年限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合并计入会计工作时间;学历证书为全日制的,学习期间虽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限也须满足上述有效会计工作时间的合计。

  (3)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发309号].关于“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7.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的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位或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8.199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如需报名中级资格考试,请携带有关证件到肇庆市信安四路8号肇庆市财政局大楼三楼会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758-2229343)现场审查报名。

  (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2005年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发[2005]100号)规定,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即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以及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2.取得财会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但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需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

  上述工作年限截止日期2015年8月31日。

  (三)考生应遵循诚信报考的原则,真实、准确填写和提交有关资料,并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或工作年限不足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考试情况研究是否另行划定省的合格标准。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一)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2015年5月16日至20日举行,共10个批次。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

  (二)中级资格、高级资格纸笔考试于2015年9月12日至13日举行。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5小时。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中级资格

高级资格

5月16日至20日(共5天、10个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9月12日
(星期六)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6:30
经济法

9月13日
(星期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五、报名方法、时间及地点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等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因此在我市报名考试的人员须持有我市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证书已调入我市管理)。持外市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须回发证地或工作地报名考试。

  (一)“网上报名”时间。

  1.初级资格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5年1月8日至28日。中、高级资格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5年4月8日至30日,每天具体开通时间以报名网站公布为准。

  2.符合初、中、高级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财务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进行网上报名:经网上填表、照片上传(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5KB,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务必选择“广东省”区划,不要选择“广东省直”。

  3.已取得部分中级科目考试合格者,在报考时务必填写上一年的档案号(否则考试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专业资格:仅限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其他专业资格和没有职称的请选择“其他”。

  2.何时从事会计工作:一般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证年份,或全日制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年份。

  3.会计年限的计算:报名年度减去开始从事会计工作的年份(如2006年开始从事会计工作,则会计工作年限为“9”)。如果是全日制毕业或脱产学习的,还要减去在校期间的年限。持大专学历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必须在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持本科学历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必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

  4.毕业证编号:没有的填“0000”。

  (三)“报名确认”时间及地点。

  1.初级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定于2015年1月8日至28日。中、高级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定于2015年4月8日至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市直报名点现场确认地址:肇庆市信安四路8号肇庆市财政局大楼三楼会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758-2229343。

  2.我市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均在市直报名点现场办理审查确认手续。

  六、报考材料的提交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的提交

  1.考生自行从网上下砸打印报名信息表,经单位审核加盖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持有国外学历(或学位)证书报名的,

  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3.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需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符合报考条件第4款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应级别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底色没有要求,但要与网上上传相片同底)。

  (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的提交

  1.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报名信息白哦,经单位审核加盖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师道行财会类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持有国外学历(或学位)证书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2.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所交照片需与上传照片一致)。

  七、报考收费

  (一)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31号)规定,2015年度我市初级资格考试费按75元/科收取,中级资格考试费按50元/科收取,不得收取考试报名费。

  (二)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省财政厅收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的复函》(粤价函[2012]1122号)规定,2015年度高级资格考务费按100元/人收取,不得收取考试报名费。

  (三)各县(市、区)收取的考务费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八、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15年度考试报名等各项考务管理工作,确保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县(市、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切实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必须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特别是会计工作年限,不得突破现行规定年限,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肇庆市财政局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13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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