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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不含税售价为60万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白娘子 2019/07/03 14:12:20 字体:

【单选题】2018年8月1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不含税售价为6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9.6万元,该批商品成本为40万元。2018年9月10日,乙公司验收时发现商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要求在价格上给予10%的折让。甲公司同意并办妥了相关手续,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假定2018年8月1日,甲公司已确认该批商品的销售收入,销售款项尚未收到。不考虑所得税等其他因素,则上述事项对甲公司2018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为( )万元。

A.14

B.20

C.18

D.27.18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
【解析】

本题的分录为:

 2018年8月1日: 

借:应收账款 69.6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6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 

      贷:库存商品 40 

2018年9月10日: 

借:主营业务收入 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96 

 贷:应收账款 6.96 

上述事项对甲公司2018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60-40-6=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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