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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票据背书」单选题
甲公司为购买货物而将所持有的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但因担心以此方式付款后对方不交货,因此在背书栏中记载了“乙公司必须按期保质交货,否则不付款”的字样,乙公司在收到票据后没有按期交货。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背书无效
B、背书有效,乙的后手持票人应受上述记载约束
C、票据无效
D、背书有效,但是上述记载没有汇票上的效力
根据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本题中,在背书栏中记载了“乙公司必须按期保质交货,否则不付款”属于所附条件,是无效的,但背书有效,也不影响票据的效力。
【知识点扩充】
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背面或者粘贴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将汇票权利让与他人的一种票据行为,如果付款人不能偿付,背书人有付款义务。《票据法》规定,背书必须做成记名背书。
通俗的说法也就是把这张票据转让给别人
背书人=转让票据的人
被背书人=收到票据的人
背书种类:
记名背书:既写背书人,也写持票人
空白背书:只写背书人,不写持票人
限制背书:除写背书人之外,还附有限制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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