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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将受托单位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产品的成本。( )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宁城 2020/07/15 18:32:12 字体:

初级会计实务•判断题

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的产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不应将受托单位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产品的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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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出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税品的,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应按已由受托方代收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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