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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练习题《经济法基础》:诉讼时效规定

2015/01/29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的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判断题

  胡某2012年7月8日外出时,将一件行李寄存于A市某火车站的寄存处,由于疏忽忘记提取。2012年10月,胡某特意在“十一”长假前往A市的某火车站,找到寄存处要领取行李,寄存处发现行李丢失;以胡某未及时提取为由,拒绝提供赔偿。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胡某可以依法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2012年12月31日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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