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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 )。
A.每日不得超过2小时,每月不得超过24小时
B.每日不得超过2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C.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24小时
D.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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