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

当前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初级会计职称 > 试题中心 > 经济法基础 > 正文

2016年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多选:劳动仲裁参加人(06.23)

2015/06/23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多选题

  31.下列关于劳动仲裁参加人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动者为当事人,用工单位为第三人

  B.劳动者与个人承包经营者发生争议,申请仲裁时,应当将发包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作为当事人

  C.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5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以推举1至5名代表参加仲裁活动

  D.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参加仲裁

  以上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里整理的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的习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正保会计网校已开始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招生。正保会计网校祝所有学员梦想成真!

2019初级会计职称报考攻略 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难度会增加吗?什么时候开始备考比较合适?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大礼包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