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练习:诉讼时效(01.29)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1/29 16:13:44 字体: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单选题

2013年4月30日,甲到某商店买衣服,该商店故意隐瞒实情,将一件有隐蔽质量问题的衣服卖给了甲。甲仔细检查后未发现。5月6日甲穿该衣服上班,单位同事发现该衣服存在质量问题。甲找商店退货,被拒绝。于是甲于6月1日向人民法院起诉了该商店。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述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B.诉讼时效期间自2013年4月30日开始计算

C.诉讼时效自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中止

D.诉讼时效自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中断

以上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里整理的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的初级会计职称试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拉开了序幕,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正保会计网校已开始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招生。正保会计网校祝所有学员梦想成真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推荐阅读:

2016初级职称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备考so easy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利器:移动班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