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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公司在计算2018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费用的税务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仔仔优尼 2019/09/24 17:55:39 字体:

【不定项选择题】

乙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货物生产和销售,2018年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 500万元,销售成本1 343万元;

(2)发生销售费用670万元(其中广告费420万元);管理费用4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5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100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3)税金160万元(其中含增值税120万元,消费税1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3万元,资源税17万元);

(4)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2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4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 乙公司在计算2018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费用的税务处理,错误的是( )。

A.业务招待费可以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B.业务招待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调增所得额6万元

C.支付的税收滞纳金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D.支付的税收滞纳金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 乙公司在计算2018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是( )。

A.职工工会经费可以按实际发生额3万元税前扣除

B.职工福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

C.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万元

D.超过扣除限额标准的职工教育经费可以结转下年继续抵扣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1.AC
2.ABCD
【解析】

1.选项AB,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15×60%=9(万元)<销售营业收入的5‰=2 500×5‰=12.5(万元),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9万元,实际扣除额为15万元,应纳税调增=15-9=6(万元);选项CD,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2.选项A,工会经费实际发生额3万元=实发工资总额的2%=150×2%=3万元,可以据实扣除;选项B,职工福利费实际发生额25万元>实发工资总额的14%=150×14%=21万元,准予按限额扣除21万元,实际扣除25万元,应纳税调增=25-21=4(万元);选项C,职工教育经费实际发生额14万元>实发工资总额的8%=150×8%=12万元,准予按限额扣除12万元,实际扣除14万元,应纳税调增=14-12=2(万元);选项D,超过扣除限额标准的职工教育经费可以结转下年继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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