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行政复议期间(11.24)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单选题
2008年9月1日,某行政机关对甲公司作出吊销执照的决定,并于当日以信件的方式寄出,甲公司于2008年9月3日收到该信件。根据我们《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甲公司如果对行政机关做出的决定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间为()。
A.2008年9月1日——2008年9月30日
B.2008年9月1日——2008年10月30日
C.2008年9月3日——2008年10月2日
D.2008年9月3日—200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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