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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国外所得(3.25)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3/25 19:15:44 字体: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单选题

我国甲企业2013年度国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分别在A.B两国取得所得(我国与A.B两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国税率为20%;从B国的分支机构分回国内的利润为21万,B国税率为30%.(假设三国应纳税所得额确定方法一致)则该企业国外所得在国内应补税额为( )万元。

A.1

B.2.5

C.17.75

D.20

以上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里整理的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的初级会计职称试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拉开了序幕,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正保会计网校已开始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招生。正保会计网校祝所有学员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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