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70 苹果版本:8.7.7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5初级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1/22 13:33:15  字体:

招生方案

书课题助力备考

选课中心

资料专区

硬核干货等你学

资料专区

免费题库

海量好题免费做

免费题库

会计人证件照

照片一键处理

会计人证件照

考试提醒

重要节点不错过

考试提醒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做好下一年备考准备,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移动班、预习班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判断题

  1.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但可要求劳动者提供财产担保。( )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订立劳动合同之日起建立。( )

  4.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该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

  5.职工在年休假期间,工资收入不得少于正常工作期间工资的80%。( )

  6.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7.用人单位如果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条款,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否则该条款对劳动者不发生效力。( )

  8.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

  9.如果劳动者没有履行通知程序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对用人单位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10.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

学员讨论(0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