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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诉讼时效(08.20)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8/20  字体: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选择题

3.杨某出售一批货物给刘某,双方约定,杨某于2014年2月10日向刘某交付货物,刘某于一个月后向杨某付款。杨某依约交付货物后,刘某未按约付款,而杨某也忙于其他事务无暇顾及。2014年5月15日,杨某出差期间遭遇泥石流,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15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杨某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

A.2015年3月10日

B.2015年3月25日

C.2016年3月10日

D.2016年3月25日

以上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里整理的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的初级会计职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拉开了序幕,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正保会计网校已开始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招生。正保会计网校祝所有学员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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