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学习》2007年5月 总第17期

中国银行业产业集中度与利润率分析

一、中国银行业的组成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划分标准,我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划分为4类:(1)四大国有商业银行;(2)股份制商业银行;(3)城市商业银行:(4)其他银行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企业集团内部的金融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邮政储蓄机构。截至2005年底,中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3家政策性银行、4家国有商业银行、l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 17家城市商业银行、238家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681家城市信用社、32854家农村信用社、8家农村合作银行、7家农村商业银行、59家信托投资公司、74家财务公司、l2家金融租赁公司、3家汽车金融公司、遍布城乡的邮政储蓄机构以及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3年12月),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03年12月),商业银行是指依照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兴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除特殊说明外,本文所涉及“银行”、“银行业,,是指截至2006年底,中国大陆现有的4家国有商业银行、l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相当数量的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中国大陆现有的3家政策性银行、港澳台地区受当地银行监管机构颁布的文献所界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外资银行法人营业机构、外资银行非法人营业机构及外资银行代表处均不在本文研究范围内。

二、中国银行业产业集中度
    (一)产业集中度的定义
  产业集中度(Degree of Concentration)是衡量某一市场(或产业)内厂商之间市场份额分布的一个指标(杨蕙馨,2000),反映了产量或市场份额向产业核心厂商集中的程度,一般是产业中少数几个最大厂商(排名前四位、前五位或前八位)所占有的产量比例或市场份额。常见的指标包括集中度系数  (concentration Ratio)、赫芬达尔一赫希曼指数(IHH)、洛伦茨曲线(Lorenz  Curve)和基尼系数(Gini Coefficient)等。
  一般认为,产业集中度与厂商的利润率之问肯定存在某种关系。尼达姆  (Needham,1978)认为“厂商的利润率与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和商品需求的价格弹性成反比,与自己的市场份额成正比”24。德姆塞茨(Demsetz,1973)则提出“不同规模企业的利润率是有成本差异造成的,企业规模差异和进入壁垒差异归根到底反映在企业成本水平上,从而造成企业利润率的差异”25。
  国内部分学者还提出,成熟产业的产业集中度可以反映公司控制权市场的效率。成熟产业的标志是产业的供给能力过剩,产品的利润率呈下降趋势,产业内竞争激烈,只有那些具备规模经济效应的企业能够生存,由于使用的是相对成熟的技术,成本控制在企业竞争中具有决定意义,因此中小企业往往竞争不过大企业,这种状况导致产业的市场和产量进一步向大企业集中,从而使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二)中国银行业集中度
  由于目前国有银行占有的市场份额居于中国银行业的主体地位,为简化处理数据,CR4直接采用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合并数字计算,剩余厂商CRother,仅考虑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合并数据(见附录)。由于中国银行业厂商数量较少,相对指标的偏离较大,仅采用绝对指标反映产业集中度(表1).

  参照评价银行业一般方法中,“对资产与负债管理同等关注”、“净资产代表银行的最终风险规避能力等要点”,分别尝试按照经验数据赋予上述口径30%、40%、30%的权重,则:
  CR4=78.67%
  CRother =21.33%
  IHH =1727
  其中:IHH“是本文研究范围内4家国有商业银行、l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赫芬达尔一赫希曼指数。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目前中国银行业仍然保持较高的产业集中度,前四位厂商的综合市场份额超过78%;按照计算得到的赫芬达尔一赫希曼指数(IHH),在本文研究范围内,市场虽然存在较为集中,但并无单一厂商占有绝对的市场份额, 导致该指数绝对额未能明显偏高。

三、中国银行业产业集中度与利润率分析
  由于西方学者在研究过程中普遍采用制造业、零售业数据作为分析产业集中度与利润率之间关系的基础,其采用的指标体系与银行业的经营特点存在较大差 异。为研究更为符合银行业自身特点,选取银行的资产利润率(ROA)、净资产利 润率(ROE)作为评价产业集中度与利润率之间关系的基础。
  假定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均与市场份额存在线性关系,通过简单二元 线性方程拟合,可以得到:     a.对于ROA存在
   Y=2.7732  +7.6193 X              R2=0.0478             (4.1)
    (0.6050)    (0.8470)
  b.对于ROE存在
  Y=2.7070 +0.2842X                  R2=0.0021           (4.2)
  (0.4022)  (0.5624)
  说明:括号内提供的是t值,X为ROA,Y为资产集中度。
  考虑到上述二元线性方程拟合是对于非时间序列的经济变量进行分析,R2不高的情况尚可接受;
  ROA对资产集中度的斜率为7.6193,显著异于零,X对Y有影响;ROE对净资产集中度的斜率为0.2842,趋近零值,X对Y影响不大或不存在相应的线性关系;ROA对资产集中度的敏感性显著强于ROE对净资产集中度。
  除2.2所列截距的t检验拒绝原假设(a=0),其余均接受原假设(a=0或?= 0)。表明上述线性方程拟合未通过系数显著性检验,无法得到假定的线性关系。

四、进一步的分析
  考虑到前述对中国银行业集中度与利润率分析的结果,在中国银行业集中度仍维持较高水平的情况下,由于资产收益率(ROA)、资本收益率(ROE)分别代表行业内某个企业或企业组合平均的资产获利能力、资本获利能力,不难得出以下一些结论:
  1.由于ROA变动显著影响市场份额,在行业内占有主要份额的企业或企业组合如需要增大市场份额,首要途径就是提高ROA。由于我国所实施的管制利率政策,中国银行业中各个企业的获利资产平均获利能力接近,适度增加高获利能力资产的规模对增加ROA较为有利。另外,ROE的影响相当不显著或者呈非线性关系。
  2.分析中国银行业各企业自身特点可以看到,资产组合中存在较多高获利能力资产的企业,其规模均偏小(如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即市场份额不高,无法得出类似“厂商的利润率与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和商品需求的价格弹性成反比,与自己的市场份额成正比,(Needham,1978)的结论。
  3.由于中国银行业的资产结构较为复杂,既存在多样化的生息资产,也存在各种类型的非生息资产(如固定资产),同时存在多个企业间资产类别差异,简单以资产总额分析作为市场份额对利润率的影响存在相当的分析误差。
  综上所述,在进一步获取较为详细的资产组合资料、剔除其中低获利能力资产、非生息资产的影响并按照资产类别细分产业集中度前,我们无法得到较为准确地中国银行业集中度与利润率的真实关系,亦无法证明中国银行业存在垄断利润。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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