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学习》2007年8月 总第20期

 

13326亿美元
  2007年6月末,国家外汇储备余额为,同比增长41.6%。今年上半年国家外汇储备增加2663亿美元,同比多增1440亿美元。6月份外汇储备增加400亿美元,同比多增239亿美元。6月末人民币汇率为1美元兑7.6155元人民币。

9809.3亿美元
  据海关统计,1至6月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9809.3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23.3%,其中出口5467.3亿美元,增长27.6%;进口4342亿美元,增长18.2%。海关统计数据显示,6月份当月我国实现外贸进出口值为1796.3亿美元,增长21.3%,其中当月出口1032.7亿美元,增长27.1%;当月进口763.6亿美元,增长14.2%。由于最近两个月企业突击出口,上半年累计贸易顺差达1125亿美元,同比增长83.1%。

348.53亿元
  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日前表示,今年共审计56个中央部门,并延伸审计434个二级预算单位。这次审计发现部门本级存在的问题348.53亿元。其中管理不规范问题331.15亿元,占95%;违法违规问题15.24亿元,占4%;损失浪费问题2.14亿元,占1%。同时,审计还发现部门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120.27亿元。其中管理不规范问题41.66亿元,占35%;违法违规问题53.48亿元,占44%;损失浪费问题25.13亿元,占21%。
  
13.3倍
  由于从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1%调整为3%,导致6月份当月印花税达318亿元,同比增长13.3倍,而今年上半年,股市成交金额增长5倍多,相应的证券交易印花税623亿元,同比增长7.7倍。

3975
  财政部日前宣布,经国务院批准,自2007年7月1日起,我国将对巴基斯坦实施中巴自由贸易协定第一阶段首次降税,对原产于巴基斯坦的3975个税目的商品实行低于最惠国税率的协定税率。中方降税产品主要包括畜产品、水产品、蔬菜、矿产品、纺织品等,巴方降税产品主要包括牛羊肉、化工产品、机电产品等。

 27.54亿
  日前,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指出,发改委等25个部门共挪用专项资金27.54亿元,涉及问题包括挪用专项资金、截留少报、多报多领、违规收费、乱投资等。

3379.2亿元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年报》的报告,截至2006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43.95万亿元,实现税前利润3379.2亿元。较银监会刚成立的2003年,增长了近10倍。

2.25亿美元
  日前,全球主要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就在泰科国际公司财务丑闻中涉嫌审计失误与控方了达成和解协议,以赔偿2.25亿美元来了结相关诉讼案。
  
24947亿元
  上半年全国税收收入规模达到2494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5615亿元,创历年来半年税收收入新高。据悉,今年上半年全国税收收入超过2003年全年收入总额,增幅达到29%,为近年同期收入增长最快的一年。各月收入规模均在3000亿元以上,增幅均在20%以上。

2000亿元
  日前从国家烟草专卖局获悉,今年1至6月烟草全行业累计实现利税超过2000亿元,同比增长26%。

138亿元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今年上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38亿元,增长57.1%,增收50亿元。据了解,今年以来部分地区已相继修订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并贯彻执行。
  
11.5%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李晓超介绍200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时指出,初步核算,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106768亿元,同比增长11.5%,比上年同期加快0.5个百分点。其中,一季度增长11.1%,二季度增长11.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9470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55454亿元,增长13.6%;第三产业增加值41844亿元,增长10.6%。

66亿美元
  据美国财政部7月17日发布的统计数据,以央行为主的外国官方机构5月份罕见地出现净减持美元资产的情况,其中,中国在5月份连续第二个月减持了美国长期国债,减持量为66亿美元。而韩国、印度等亚洲经济体也出现了连续减持的情况。


国内

税收

中外合采海洋石油外方份额出口下月起不再免税
  财政部与海关总署日前联合发布公告称,经国务院批准,对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的外国合同者按合同规定所得原油出口税收政策进行调整。8月1日起,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的外国合同者按合同规定所得原油出口将照章征收出口关税。
  由于海上石油开采风险大、技术要求较高,此前中国通过比较优厚的合作条件来吸引外国合作者共同开发。在此前的一份《海关总署、财政部关于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进出口货物免征关税和工商统一税的规定》第二条中曾规定,“外国合同者按合同规定所得的原油装运出口时,免征出口税”。

港府研究开征股息税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当局会深入研究包括股息税的扩阔税基方案,他指社会对股息税持不同意见,赞成者认为不少国家都有向股息收入征税,香港可仿效;反对者担心企业会被双重征税。
  陈家强表示,开征股息税与否要视乎税项能否为政府带来可观稳定收入,因经济周期和企业派息政策,会直接影响股息征税收入;但就强调,开征税项对市民有长远影响,必须衡量各方面意见,再作深入讨论。

税务总局:燃油税开征尚无时间表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日前在税务总局上半年税收新闻发布会上接受记者提问时称,目前燃油税开征尚无时间表。
  据介绍,我国目前实行的资源税税制存在不合理之处,从量计征方式无法体现出资源的稀缺特征。此前出台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今后要抓紧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改进计征方式,提高税负水平。数字显示,资源税在去年政策调整翘尾、能源类矿产品需求旺盛产销量增加以及加强源泉控管的带动下,完成134亿元,同比增长31.8%。

水泥退税归零
  7月1日,新的出口退税政策开始施行。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的规定,水泥作为矿产品被取消出口退税。2006年9月15日,我国对水泥出口退税实施了第一次调整,退税率由当时的13%降至11%。相比首次调整,此次国家对水泥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力度可谓空前。

物业税尚在调研中 深圳将试点
  近日,深圳市地税局副局长章家寿向记者证实,深圳将成为开征物业税的试点城市之一,但是具体的实施时间目前尚未得知,目前物业税的开征尚在调研之中。
  据了解,征收物业税是一个必然的发展方向,目前物业税调研阶段选定了几个城市为调研重点城市,深圳是其中之一。但目前有关物业税的实施细则还在探讨之中。

政策法规

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可停减征利息税决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今天经表决决定:批准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根据这一决定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授权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

证监会发布新版《半年报准则》
  上市公司中报披露之际,中国证监会发布了新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称“《半年报准则》”),要求上市公司按新会计准则的要求披露“比较式”财务报表,以便利投资者对半年报的阅读。
  同时,证监会还发布了新修订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5号-公司股份变动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中国给予非洲26国输华商品零关税待遇
  自7月1日起,中国将给予已完成换文协议的26个非洲最不发达国家第二批对华出口商品实施零关税待遇,共涉及256个税目的商品。加上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给予29个非洲最不发达国家共190多个税目的输华商品零关税待遇,迄今为止,与中国建交的30个非洲最不发达国家440多个税目的输华商品均可享受零关税待遇。
  据海关统计,在2006年1~3月经上海口岸进口,并可以享受特别优惠关税待遇的非洲进口货物中,只有约1.6%的货物在进口时提交了原产地证书,享受了特惠税率。

《破产法》实施 中介机构可当破产管理人
  新《破产法》已从6月1日开始实施,北京等地的几家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已成功成为破产管理人。目前,各地法院正在编制管理人名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对破产管理人的竞争已经展开。
  《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企业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会计师事务所治理新规明年实施
  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获悉,《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已于近日经中注协第四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共分十章、八十四条。明确提出了事务所内部治理的五项指导思想。即事务所内部治理应当以维护公众利益为宗旨、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人合”为基础、以增进内部和谐为重点、以合伙文化为导向。

会计

基金7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
   日前,证监会下发了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衔接事宜的通知。通知要求基金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据基金会计师介绍,股票型基金受新会计准则影响不大,但是债券型和货币型基金将受较大影响,债券型和货币型基金净值以前是按债券票面利率的摊余成本法计算,按照新会计准则,7月1日后债券和货币型基金净值将按债券实际利率摊余成本法计算。

我国将用三年“普及”新会计准则
  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日前透露,财政部已经对准则未来的实施作出了总体部署,即继续做好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的实施工作,为扩大准则的执行范围积累经验;2008年将准则的实施范围扩大到中央国有企业;2009年进一步扩大准则实施范围,目标是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中国的大中型企业统一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金融

个人黄金交易7月开始全国推行
   据悉,最快从7月份开始,个人投资者也可以进行黄金实物交易了。7月份将在全国推行的个人黄金业务是实物黄金交易,可以交易的品种包括黄金、银、铂金。最低的交易门槛为每手100克。按照目前价格估算,大约2万元就可以买卖黄金。
   开放个人黄金交易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在银行开设账户进行交易。交易时需要按照黄金交易所的实时黄金牌价进行买卖,可以提货也可以不提货。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每克。交易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的上午10点到11点半,下午一点半到三点半,晚上九点到凌晨2点半。黄金交易当日还可以进行多次,金交所不设定涨跌幅限制。交易操作同股票一样,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或者电话委托进行买卖。

支票实现全国通用 鼓励个人用支票结算
  中国人民银行于2007年6月25日建成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实现了支票在全国范围的互通使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持任何一家银行的支票均可在境内所有地区办理支付。目前,系统运行稳定,全国支票使用量逐步增加。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支票全国通用后出票人签发的支票凭证不变,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仍为10天;异地使用支票款项最快可在2至3小时之内到账,一般在银行受理支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均可到账。为防范支付风险,异地使用支票的单笔金额上限为50万元。对于超过规定限额的支付,收、付款人可约定采用其他支付方式。办理支票业务,银行向客户的收费暂按现行标准不变。

国际

税收

俄罗斯取消手机配件进口税
  中资企业年销量3000万的俄罗斯近日取消了蓄电池和集成电路5%的进口关税,不过原本期望取消5%的成品手机和15%配件进口关税的政策未出台。
  据悉,目前我国在俄罗斯的手机品牌主要有中兴、华为、波导、TCL、夏新等。

巴西7月11日起大幅上调香烟税
  巴西烟民年均消费香烟多达53亿盒。为抑制香烟消费和增加财政收入,自7月11日起,巴西政府将香烟有关赋税平均上调30%左右,包括联邦税、州税和市税,香烟税收占到销售价的60~65%。 
  巴西全国现有15家卷烟企业,2006年缴纳联邦税35亿雷亚尔,其中24亿雷亚尔为工业税,11亿雷亚尔为社会整合税(PIS)、社会保险负担金(Cofins)、盈余社会税(CSLL)和所得税。预计本次调税后政府每年将增加10亿雷亚尔税收,其中7.5亿雷亚尔来自工业税,在2007年就将增加5亿雷亚尔税收。由于上调税率,巴西香烟销售价格自7月11日也相应上涨了30%左右。

反倾销

中国丝绸在印度又遭反倾销诉讼
   由于不满半年前的终裁结果,日前,印度中央丝绸管理局将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中方30家参加应诉的丝绸企业以及做出终裁结果的印度财政部、商工部一并告上印度高等法院。
   2006年11月17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总局发布了对原产于中国的输印绸缎反倾销调查的终裁,设定了1.662~4.526美元/米(包括进口关税和1%的进口杂费)的最低限价。但是,今年5月中旬,印度方面向新德里的海关货物和服务税收上诉法庭提起上诉,内容主要是认为印度财政部对自中国进口的绸缎产品征收反倾销关税的惩罚过轻,要求加重关税。“中国输印丝绸反倾销案”再生波澜。

菲律宾终止对中国的三聚磷酸钠征收反倾销税
  2007年6月22日,菲律宾关税委员会致函中国驻菲律宾使馆经商参赞处,自2007年6月9日起,菲律宾不再对原产于中国的三聚磷酸钠征收反倾销税。
  1999年,应菲律宾Chemphil Albright和Wilson Corp的申请,菲律宾关税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三聚磷酸钠进行反倾销调查,并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4年。反倾销措施期满后,菲律宾关税委员会又接受该公司的申请,延长对进口自中国的三聚磷酸钠征收反倾销税的期限3年。2006年10月26日,菲律宾关税委员对本案进行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由于申请人撤诉,菲律宾关税委员会决定取消对原产于中国的三聚磷酸钠的反倾销措施。

巴西对我出口的电熨斗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近日,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贸易保护局致函我驻巴西大使告,根据2007年6月19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公布的第24号决议的规定,巴西外贸委员会结束了对中国出口至巴西的电熨斗产品(南共市共同对外关税号为8516.40.00)的反倾销调查,决定对该产品征收4.82美元/只的反倾销税。<BR>该措施从2007年6月28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巴西对我扬声器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近日,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贸易保护局函告我,巴西外贸委员会决定对来自中国出口至巴西的组装或非组装扬声器(南共市共同对外关税税号为8518.21.00、8518.22.00、8518.29.00,不包括手机扬声器)征收2.75美元/千克的临时反倾销税,有效期6个月,从2007年6月29日起实施。

台湾将对大陆鞋征5年反倾销税
   据报道,台当局“财政部”7月10日表示,已核定对自大陆进口的6大类鞋靴产品课征43.46%反倾销税,核课期间从今年3月16日课征临时反倾销税起计算,为期5年,课征期限至2012年3月15日止,这是继毛巾之后,第二件台湾针对大陆产品课征反倾销税的案件。
   此次遭课征反倾销税的6大类鞋靴产品包括:绅士鞋、高跟鞋、马靴、童鞋、凉鞋、休闲鞋等,运动鞋、拖鞋、工作鞋等并不包含在内。

中国钢钉遭美国反倾销调查
  美国商务部7月10日发布通知,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和阿联酋的钢钉启动反倾销调查程序。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170055、73170065和73170075。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中国2006年10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阿联酋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
  2007年5月29日,美国国内产业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交申请,要求对原产于中国和阿联酋的钢钉进行反倾销调查。申请人在申请书中初步计算的倾销幅度为中国55.19%~118.04%,阿联酋70.77%~71.50%。ITC将于2007年7月31日对本案作出产业损害初裁。

印度对进口中国、新加坡CD光盘征收反倾销税
  印度《经济时报》7月6日报道,印度中央消费税及关税委员会发出通知称,对进口中国、香港、台北、新加坡的CD光盘每张征收0.050-0.099美元反倾销税。
   据报,该委员会是根据反倾销主管当局要求做出上述决定的。该措施可以阻止廉价CD光盘进口,更好地保护印度CD光盘生产商的利益。

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发梳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2007年6月27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发布第26号决议,决定自2007年6月29日起对原产于中国的发梳产品征收14.49美元/千克的临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6个月。
  2006年9月15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发梳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96032900。

欧盟对华皮鞋征反倾销税将满一年 鞋企申请复审
  欧盟对华鞋征收反倾销税于今年10月期满一年,目前多家涉案鞋企正紧锣密鼓地准备资料,以向欧盟递交申请期中复审。“欧盟对华鞋产品反倾销应对联盟”秘书长郭炜文昨日向时报记者确认,将于下月向欧盟递交申请期中复审,预计10月欧盟对华鞋征收反倾销税满一年后,将会对递交申请的企业进行复审调查,并有可能修改之前的裁决结果。自去年10月7日起,欧盟对中国产皮鞋开始征收为期两年的16.5%的反倾销税。

会计

德勤:全球财务人才日益短缺
   德勤咨询(Deloitte Consulting)进行的一项国际调查发现,合格的会计师及其他专业财务人员日益短缺,特别是在东欧和亚洲,这将制约企业外包财务功能的努力。
  德勤调查了73个国家的636名高级财务管理人员,发现有三分之二的被访者认为亚洲的高质量财务人才供应有限或不足;百分之六十的人对东欧有着同样的担忧。在全球范围内,百分之四十二的企业财务高管表示,他们的组织几乎不能或完全不能满足对财务专业人才的需求。

美国企业不满《萨奥法》
   2002年7月,布什总统在纽约发表了一场演说,面向经历了安然和世通财务丑闻的华尔街,他保证惩罚那些危害美国人民利益的犯罪者,并公布了打击极具破坏性的“道德混乱和相对论”的计划,描述了许多旨在恢复投资者信心的安排。在他做出如他自己所说的“使公司财务走出阴影”的策略的三周之后,总统签署了《萨班斯—奥克莱法》。然而,这并没有结束公司财务丑闻的爆发,而是开启了美国公司治理、审计和报告实务的长期而曲折的改革历程。
   五年之后,这种努力还在继续且不知何时能够尘埃落定。实际上,尽管许多立法者、学者和证券专家都对《萨奥法》持赞扬态度,但大多数公司财务总监对此却悲观得多。《财务总监》杂志联合杜克大学Fuqua商学院最近所做的一项调查表明,足足有四分之三的公司财务总监相信该法令应该改革或废止,几乎同样多的人相信成本已经超过了收益。他们所表达的挫败感程度已经超过了前几次调查的结果。

其他

印度中央政府宣布提高出口退税率
   为了减轻卢比升值给出口商造成的负面影响,印度政府近日宣布批准140亿卢比的扶持方案,包括提高从2007年4月1日起的出口退税率。
  这是政府方面做出的一个重大举措,政府正在考虑提高大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财政部将拿出80亿卢比。同时,政府将再承担60亿卢比,向银行提供2%的补贴,以此要求银行对某些行业的出口商提供优惠贷款。

中国和新加坡避免双重征税新协定正式签署
  2007年7月11日,在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和新加坡副总理黄根成出席的签字仪式上,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和新加坡国内税务局局长李金富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新加坡正式签署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现行的两国政府间税收协定于1986年签署,该协定在推动两国经济发展与合作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随着两国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与变化,对原有税收协定进行全面修订,签署新的税收协定将有利于双方经贸活动的进一步开展。新的税收协定是在原协定的基础上,以尊重两国国内法律的相关变化为前提谈签的,是我国目前完成的第一个对现有协定进行全面修订的协定。相信新协定将更好地促进中新两国的经贸往来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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