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财政改革的逐步深化,行政部门财政资金收支管理日趋规范,违规现象明显减少。但通过对行政部门所属单位和其主办的学会、协会审计发现,存在行政经费“下沉外移”的违规现象,应引起足够重视。其违规的形式主要有:
一、行政经费“下沉”。行政部门将自身的经费支出转移到下属企事业单位报销,或通过收取下属单位的“管理费”予以解决,还有的行政机关长期无偿占用下属单位的资金、资产等。如某行政部门为解决办公经费不足,在下属事业单位列支局机关办公经费130万元。还有的行政部门在下属单位列支局机关会议室装修工程费55万元等。
二、行政经费“外移”。审计发现,部分具有行政职能的部门将行政经费支出“外移”到其主办的学会、协会。学会、协会工作的开展、会费的收取与行政职能捆绑在一起,学会、协会机构虽然独立,但人员是机关人员兼职,利用在职人员的双重身份和行政职能进行收费。所收取的会费、赞助费大部分没有按照协会章程规定的用途使用,大多用于支付机关的开支和福利的发放。行政部门主办的学会、协会演变成机关招待费、发放福利、补贴的“自留地”。如某单位在监督施工单位投保建筑保险时,以所办协会的名义与保险公司签定技术服务协议,收取技术服务费102.8万元。还有的学会、协会为主办单位支付的费用比例较高,其中用于协会的活动支出的比例仅为22%,78%的资金用于弥补主办机关的经费。还有个别单位将协会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用于违规支出。
针对以上违规现象,建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一、对行政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全面实行部门预算管理,通过规范所属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规范经费收支行为,切断行政部门违规的源头。对与主办单位混为“一体”的学会、协会(人员、办公场所等不能划分清楚)应将其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严格经费收支。
二、对行政部门所办学会、协会进行清理整顿,严格界定机关与社团的职能,确保协会的各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学会、协会与主办单位实行双轨运作,财务独立,人员分离,使两者各尽其责。应取缔依靠行政职能收费项目和超标准收费项目。严禁学会、协会为主办机关开支费用、发放奖金福利等。
三、预算执行审计应在“深度”上下功夫,加强行政部门行业审计。加大对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学会、协会的审计力度。使审计工作“由表及里”,挖掘出深层次的违规问题,强化分析,提出宏观性建议,推动财政改革的步伐。
山东省淄博市审计局/刘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