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管理学博士;曾经在政府机关、外资企业、国有集团、中介机构从事财务会计、集团财务管理、资产评估、资本运作等工作;先后出版个人专辑5部、合作专辑6部、参编教材8本,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财务与会计专业论文70余篇,经济与理财随笔、时评50余篇。
CAS32-中期财务报告 秋后算账太迟钝 中期动态知晴雨
故事开篇 “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中报必看
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方兴未艾,上市公司及投资群体日益增多,因此,对中报的研究不仅是我们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内容,而且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报所依据的理论基础主要有一体论和独立论两种。所谓一体论(Integral theory)是指将每一个中间报告期视为整个会计年度的一部分,而不是独特的、独立的时期。每一个中期期末估计、递延分摊时应考虑该年度剩余期间经营情况,会计年度内发生的成本、费用也应按其受益期、相对应的销售量或其他因素,在各个中期报告期之间分摊。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中报所依据的理论基础都是一体论。所谓独立论(Discrete theory)是指将每一个中间报告期视为一个基本的会计期间,是与年度会计期间相分离的独特的、独立的时期。编制年度财务报告适用的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等都同样适用于中报的编制。英国、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对中报所依据的理论基础都是独立论。IAS34要求企业中报和年度财务报告应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实际上倾向于独立论。我国证监会“三号准则”并没有明确中报编制的理论基础,但财政部此番准则则明确中报所依据的理论基础是独立论。
针对我国中报的现实状况,需要逐步推进:一是进一步简化中报形式,避免“信息超载”现象的发生;二是重视分部信息的提供。一个跨行业、跨地区的企业集团,其风险和报酬率的高低往往取决于企业经营行业的性质和现状、经营地区的地理条件和经济政策;三是重视对中报的审计,减少虚假财务信息。
总之,在我国中报理论和实务刚刚起步之际,我们应采纳世界各国中报理论、方法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同时,对自己的经验进行总结,从而促进我国中报理论和实务的发展。
名词在先
中报
中期财务报告的简称,是指以中期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其中,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它可以是一个月、一个季度或者半年,也可以是其他短于一个会计年度的期间。
重点把关
1.中报的基础是什么
中报至少应当包括四个组成部分: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其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应当是完整的财务报表,其格式和内容应当与上年度财务报表相一致。中报的数据既包括本中期的财务数据,也包括年初至本中期末的财务数据。
中报附注并不要求像年报那样提供完整的附注信息,而可以适当简化,但应当遵循重要性要求,对应当在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的重要信息必须披露。
2.中报的编制原则是什么
与年报基本相同,但也有不完全相同之处。因此,需要遵循一些特定的编制原则:(1)前后一致原则;(2)重要性原则。重要性应当以中报数据为基础,而不应再以预计全年数据为基础;而且,与年度财务数据相比,中期会计计量可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估计。
3.合并财务报表与中期报表
中报必须与上年报告保持一定的衔接关系。
(1)如果企业上一会计年度的年报是合并报表,则企业在本中期也应当与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一致。
(2)在上年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本中期不再符合合并范围的要求时,本中期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就可以不再将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继续纳入合并范围。
(3)中期内新增符合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要求的子公司。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本中期需要及时将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4.比较财务报表的编制
中期末除了需要编制中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期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之外,还应当提供前期比较财务报表,包括:(1)本中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和上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2)本中期的利润表、年初至本中期末的利润表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利润表(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利润表包括上年度可比中期的利润表和上年度年初至可比本中期末的利润表);(3)年初至本中期末的现金流量表和上年度年初至可比本中期末的现金流量表。
5.中报附注的编制要求
中报附注应当以“年初至本中期末”为基础编制,披露自上年度期末之后发生的,有助于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变化情况的重要交易或者事项。这样,把“死”的“数字”和“活”的“情况”有机地结合起来。
对于中报附注的编制要求,主要强调如下几点:
(1)应当提供比上年度财务报告更新的信息。
(2)应当遵循重要性要求。
(3)应当以年初至本中期末为基础。
(4)应当披露重要的事项与交易。
对于理解本中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重要事项或者交易,也应当在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6.中报附注的披露项目
至少应当披露十四项相关信息:一是所用会计政策与上年年报相一致的声明;二是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原因及其影响数;三是前期差错的性质及其更正金额;四是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五是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变化及关联方交易的相关情况;六是中报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七是对性质特别或金额异常的报表项目的说明;八是证券发行、回购和偿还情况;九是分红情况;十是分部报告信息;十一是中期资产负债表日至中报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非调整事项;十二是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的变化情况;十三是企业结构变化情况;十四是其他重大交易或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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