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学习》2006年9月 总第9期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丢失了怎么办
咨询   如果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在传递过程中丢失了有什么补救措施或该怎么办? (湖北省  丁媛)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号)的规定:
  一、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样式附后),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发生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必须及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对其报告的丢失发票是否已申报抵扣进行检查,对纳税人弄虚作假的行为,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

  注:本证明单一式三份,第一联,销货单位主管国税机关留存;第二联,交销货单位;第三联,购货单位主管国税机关留存。

何为“银行同业拆借”合同
咨询    何为“银行同业拆借”合同?它在印花税上有何优惠?在印花税上怎样确定同业拆借合同与非同业拆借合同的界限?(河北省  李东)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的解释说明: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所说的“银行同业拆借”,是指按国家信贷制度规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行为。同业拆借合同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需要计缴印花税。
  确定同业拆借合同的依据,应以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0]62号)《关于印发<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为准。凡按照规定的同业拆借期限和利率签订的同业拆借合同,不贴花;凡不符合规定的,应按借款合同贴花。

哪些应税业务按差额征收营业税
咨询    请问有哪些营业税的应税项目可以扣除一定的项目,按差额计缴营业税的?(海南省  夏薇)
解答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财税发[2003]16号)文件的一些相关规定,纳税人的下列营业税项目可以按差额计征营业税:
  (一)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者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三)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五)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人将其承保的以境内标的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向境外再保险人办理分保的,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分保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七)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下同)从事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八)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九)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
  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
  (十)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及其他服务并由邮政电信单位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十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8858”为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接受捐款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十二)经地方税务机关批准使用运输企业发票,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的单位将承担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运输企业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十三)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全部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或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十四)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十五)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十六)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营业税项目的外币折算汇率规定
咨询    在涉及以外币结算的营业税项目中,其应税营业额应该采用何种方法确定折算汇率?(上海市  苟菲)
解答    普通的外币应税项目,其应税营业额一般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理:纳税人按外汇结算营业额的,其营业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
  金融保险业的应税项目,其应税营业额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的规定处理:原则上金融业按其收到的外汇的当天或当季季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价折合营业额;保险业按其收到的外汇的当天或当月最后一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价折合营业额。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后,可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其他基准汇价折合营业额。
  同时提示一点,即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选择采用何种折算率,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新闻出版发行业计缴印花税的规定
咨询    我公司属于出版发行行业,使用的凭证较复杂,既有征订发行合同,也有订购单据(实际发生数),请问计缴印花税时,以何凭证为准,如何计缴印花税?(安徽省  陈杰)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图书、报刊等征订凭证征免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1989]142号)的规定:
  一、各类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纸、期刊以及音像制品的征订凭证(包括订购单、订数单等),应由持证双方按规定纳税。
  二、各类发行单位之间,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征订凭证,暂免征印花税。
  三、征订凭证适用印花税“购销合同”税目,计税金额按订购数量及发行单位的进货价格计算。
  四、征订凭证发生次数频繁,为简化纳税手续,可由出版发行单位采取按期汇总方式,计算缴纳印花税。实行汇总缴纳以后,购销双方个别订立的协议均不再重复计税贴花”,新闻出版发行行业、新华书店对于征订凭证应按照此规定执行,新闻出版发行行业、新华书店的营业账簿和签订、领受的其他应税凭证均应按照规定贴花完税。

应付工资借方对应科目具体对应哪些部门的人员
咨询    工资分配时,具体应该对应的借方科目有哪些,这些借方科目具体对应哪些部门的人员工资?(陕西省  朱国章)
解答    为了总括反映企业与职工之间有关工资的结算、支付和分配情况,企业应开设“应付工资” 科目进行工资的具体核算。该科目所对应的借方明细科目及具体的人员组成,我们总结如下:
  直接进行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计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人工费用)” 科目;
  直接进行辅助生产的工人工资,计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人工费用)”科目;
  间接进行生产的工人以及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和辅助生产车间没有单设“辅助生产成本项目”核算的人员工资,计入“制造费用──人工费用”科目;
  企业一般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工资,计入“管理费用──人工费用”科目;
  专设的销售部门人员的工资,计入“营业费用──人工费用”科目;
  生活福利部门人员的工资,一般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但职工食堂人员的工资计入“管理费用──人工费用”科目中;
  从事在建工程的人员工资,计入“在建工程──××工程(人工费用)”科目;
  超过六个月病假的人员工资,计入“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科目。

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五证二书
咨询    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五证二书”具体指的是什么,这些证书的作用是什么?(北京市  曹琪)
解答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五证”是指: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根据国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全国已都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所谓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商品房未经初始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前,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均系商品房预售行为,必须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以预订、预约、认购、定购等方式变相预售商品房的,均属无证预售行为。 

两书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做出的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生产厂家另有使用说明书的,也应附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

实务中如何设置生产成本明细账
咨询   实务工作中如何设置生产成本明细账?请列出具体的明细科目?该明细账一般用何种账页纸登记?(黑龙江省  孙晶)
解答   “生产成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包括生产各种产品(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提供劳务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
  “生产成本”科目应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明细科目。“基本生产成本”科目用以核算生产产品的基本生产车间发生的费用,“辅助生产成本”科目用以核算动力、修理、运输等为生产服务的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费用。
  “基本生产成本”明细科目应按照基本生产车间和成本核算对象(例如:产品的品种、类别、定单、批别、生产阶段等)设立为三级明细,并按规定的成本项目(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在各三级明细中设立专栏核算;“辅助生产成本”明细科目应按辅助生产提供的劳务和产品(例如:动力、修理、运输、自制工具、自制材料等)为成本计算对象,设立为三级明细,并按规定的成本项目(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在各三级明细中设立专栏核算。
  生产成本明细账一般采用多栏式账页进行登记。
  同时提示,企业也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生产成本”科目分设为“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总分类科目(一级科目),分别核算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

货币资金业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咨询    我公司近期货币资金收付业务上出现了问题,请提供有关货币资金业务内部控制的一些基本要求及规范。(河北省  牛丽)
解答   货币资金业务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该业务具有收支频繁、业务发生范围较广,相应经手人员比较容易出现贪污、挪用的情况。故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内部控制,是整个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关键。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对它一般会制定有相对严格的内部控制要求:
  (1)实现钱账分管,出纳员应该登记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但不得负责总账的记录及凭证的保管工作。
  (2)各种收付款业务均应集中于出纳部门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出具收款凭证或付款凭证。
  (3)现金收入和支出必须立即记账,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现金记账情况并进行账务核对。
  (4)一切货币资金收入都要入账。不得将出售残料、废料的收入、罚款赔款的收入等列作账外处理。
  (5)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必须定期与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一次),并由出纳员以外的人员编制或审核银行调节表。
  (6)库存现金除日常周转所需外,都应每日解交银行,库存现金必须存放保险柜。
  (7)发票与收据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领用空白发票(银行票据)和收据必须进行登记。
  (8)支票签发必须由出纳员和财务负责人(或者指定的主办会计)两人以上负责并签字,并应设置支票签发登记簿进行记录,空白支票不得签名盖章。
  (9)所有付款业务均需要经过审核批准后方可支付。
  (10)一切收付款必须凭证齐全,收、付业务完成后必须加盖收讫或付讫的印章。
  (11)所有与现金或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有关的人员在业务处理后都必须在相关文件上签字,以便追溯责任。
  (12)出纳员在每天工作结束时要清点现金,核对账目,主办会计、财务经理或者相应主管部门应进行不定期检查,以保证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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