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学习》2006年9月 总第9期
 


税收
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每年最高可减税8000  
  近日,记者就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咨询了有关部门。持有《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从2006年1月1日起,可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应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政策的审批期限为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可持减免税申请、《自主创业证》及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向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减免。

新办企业不合规定不得享受所得税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明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适用于享受和不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所有内资企业。税务总局这一规定将有助于解决随着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化,出现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不够明确的问题。
  今年年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财税[2006]1号文明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同时,现有企业新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论其货币投资占了多大比例,均不得作为新办企业。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免税
7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6年8月1日起执行。通知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北京出台房产个税细则   装修费可按发票据实扣除 
近日,北京市地税局出台二手房转让的有关细则规定,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确定房屋原值时,按经济适用房基准价格每建筑平方米4000元标准执行;出售自有住房一年内重新购房者,其之前缴纳的个税可有条件全部或部分免除。
  装修费不超标的可按发票据实扣除。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对于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可以采取核定征税的办法,核定征收率暂按1%执行。

金融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91日实施
  在5月份公开征求意见后,中国证监会近日正式发布《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9月1日起实施。证监会表示,该《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利于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有利于形成证券市场对上市公司的优胜劣汰机制。
证监会同时表示,为保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于2006年9月1日起顺利实施,配套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将随后发布。同时,证监会将组织和加强业内培训,加大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利用并购重组进行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的情况予以严惩。

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将推行首席财务官等制度
  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将有步骤地推进首席官制度建设,逐步设立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和首席财务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在近日召开的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座谈会上对此提出明确要求。
这位负责人要求,中小商业银行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及时反馈信息、提供意见和建议,推进商业银行的改革创新。同时,要把好风险关,全方位管理和控制风险,关注高风险业务和高风险地区,把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工作贯穿于公司治理改革的整个过程。

政策法规
商务部724日颁布新《出口产品反倾销应诉规定》
  商务部于7月24日颁布了新的《出口产品反倾销应诉规定》(以下简称“新规”),相比较4年前出台的旧规,新规重点突出了行业协会在反倾销应诉中发挥的作用,几乎涵盖了应诉工作的整个流程。
  新规指出,行业协会应成为应诉企业和商务部的桥梁。除了对出口商品统计监管系统和贸易救济案件信息收集反馈机制的建立外,还要建立律师信息库,这样就可把在代理行为中曾严重影响或损害我企业、行业利益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通知应诉企业。
  此外,在应诉过程中,行业协会还要组织应诉企业参加听证会、与国外调查机关和相关行业组织或企业进行磋商和谈判等。行业协会还应根据应诉企业的要求,就有关替代国、市场经济地位和分别裁决等技术问题的抗辩、国外调查机关的实地核查等问题予以协助。为使工作能够落实,行业组织按新规可从会费中设立促进会员企业应诉的专项资金,用于定期组织有关反倾销法律知识的培训。
  新规中,商务部将加强对反倾销案件调查和应诉工作相关信息的公开和传达。对于商务部公布的信息,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应立即通知涉案企业。对于一些特殊的案件,商务部还将给予行业组织有关应诉案件的意见。这些应诉案件包括:调查机关对我企业实施歧视性政策和调查方法的;行业组织之间就企业协调应诉工作无法形成一致意见的;涉案产品在调查国或地区市场份额较大的;涉案产品在调查期内出口金额较大的以及其他需要征询的重要案件。

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新规将出   明确股权交换方式
  商务部日前下发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征求意见稿)。业内专家称,虽然规定还未最终敲定,但从意见稿可以看出,政府试图使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与此同时,政府也在设置“门槛”,试图加强对该领域的监管。
  其主要内容有:首次明确股权交换规定;明确特殊目的公司的概念和角色;防止国内资产流失等,同时《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征求意见稿)对社会上关心的反垄断法问题也作了相关规定。

 

会计

财政部就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日前,财政部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在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网站(www.casc.gov.cn)全文刊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将进一步对应用指南加以修改完善,以确保其全面性、准确性和实用性。
  在完善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同时,财政部将全面推进新准则培训工作。8月4日起在北京、上海和厦门三个国家会计学院,分四批对财政系统、上市公司、省级会计管理部门、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和会计学术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计划8月底前全部完成对所有上市公司的直接培训和对省级会计管理部门的师资培训。各地财政部门也将据此做好各地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工作。
  据悉,为便于企业和会计人员学习掌握新准则,财政部会计司正在组织全体准则起草人员抓紧编写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供企业及会计人员在学习和工作中参考。

中小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日的一纸宣判,首次从法律上明确:公司股东,特别是那些不参与公司经营的中小股东有权查阅包括原始账簿在内的会计账簿。
  法院在审判中认定,查阅公司原始账簿是股东保护自己对公司经营活动知情权重要手段,通过查阅公司会计帐簿股东能更好地了解公司运营,这对于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是有实质意义的。

 

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承担连带责任 
  日前,曾引起证券市场轩然大波的湖北蓝田股份有限公司(后改名为“生态农业”)造假案,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83名原告向11名被告索赔617万余元,法院判决被告生态农业公司赔偿原告540多万元。
  包括华伦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其他8名被告,被法院判决对原告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另有2名被告,法院判决不承担责任。
  这是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中承担连带责任的首例判决。

连续审计及监控是未来趋势  
  根据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最新发布的《2006内部审计状况职业研究》的结果,被调查的美国公司中有半数的公司目前正在使用“连续审计”(continuous auditing)技术。这种技术的典型特征是利用技术优势来缩短内部审计周期、改善风险和控制安全系数。
  大多数内部审计部门现在都在审计过程中增加了整体评分或总结环节。这种审计评分方式的流行是由一系列因素推动的,比如高级管理层对内部审计报告关注度的提高以及首席审计执行官整合风险和控制评估的意愿。

职场
“四大”狂揽中国人才
  德勤、安永、毕马威、普华永道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国内掀起新一轮抢揽人才高潮。普华永道日前宣布,该公司7月以来一举新增30位合伙人。另据业内人士透露,“四大”即将在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等重点城市推出岗位千余个。
  据普华永道介绍,此次委聘新合伙人后,该公司在中国内地及香港地区的合伙人数目已逾280人,标志着该公司的持续发展,并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在中国内地及香港地区的领导地位。

浙江省开展百名注册会计师反倾销应诉人才培养工程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省注协实施开展百名注册会计师反倾销应诉人才培养工程。浙江省百名注册会计师反倾销应诉人才培训班于7月4日至7月19日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行,培训主要围绕反倾销相关知识、反倾销会计、反倾销案例进行,期望能有效发挥注册会计师在企业反倾销应诉中的咨询服务作用。

其他
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超万亿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日前表示,近几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各项业务快速发展,截至今年5月,全国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人数已超1亿,目前实际缴存人数约6245万;全国公积金缴存总额、缴存余额分别达到10831多亿元、6848多亿元;公积金提取总额、贷款总额分别达到3967多亿元、5194多亿元。

国际注册法务会计师登陆中国 
  近日,一门新兴的专业资格认证──国际注册法务会计师资格认证登陆中国。法务会计师在商务调查领域致力于发现、检验财务报告中的舞弊欺诈行为,在诉讼支持领域则是在对财务活动进行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8月,由国际注册法务会计师资格认证中心、国际法务会计网、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共同举办的首届法务会计研讨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同时,国际注册法务会计师资格认证中心已经开始在国内开展有关资格证书的培训、考试、认证工作。

 经济发展催生人才需求   高校开设资产评估专业 
  经教育部批准,南京财经大学2005年在全国率先设置资产评估专业;此后,内蒙古财经学院、山东经济学院、山东工商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等高校也先后招收资产评估专业本科生,培养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的紧缺专门人才。 

 

国际
税收
法国45万家庭交纳巨富税   税收收入可高达36亿欧元
  法国财政部日前透露,截至6月15日,法国今年交纳巨富税的家庭比去年同期增长15%,达45万个。 
  巨富税是法国政府向所有居住在法国的富人征收的税种,其标准是截至今年1月1日纳税人的财产超过75万欧元。近年来法国股市和房地产连连攀升,导致交纳该税种的人数大量增加。2005年,法国被征巨富税的人数比上一年增加了18%。
  法国财政部根据目前的情况预计,巨富税收入可高达36亿欧元。

巴西铁轨进口实施零税
  巴西外贸委员会8月8日决定,对进口的铁轨实施零税。根据南共市共同关税,先前铁轨进口税为2%。 
巴西外贸委员会执行秘书称,巴西历史上曾为世界最大的铁轨生产国之一,但目前铁轨全靠进口,主要供货国是中国、波兰和乍得等。

德国下调企业税
  近日,德国财长史坦布律克表示,在德国联邦政府的促成下,德国各州基本达成一致,从2008年减税措施实施后,将公司税率削减到30%以下。
  近几年,许多德国公司将生产基地迁往东欧国家,因为这些国家的税率相对较低,从而给德国就业带来很大压力。德国今年的失业率高达11.6%。
法令生效以后,包括西门子、大众等跨国公司将减少五分之一的税负。

秘鲁税务局再次暂停对货运商实施增值税提取措施
  近日秘鲁税务局透露,针对陆地货物运输实施的增值税提取措施被推迟至9月1日开始生效。该措施本来已经于7月17日生效。但是,多个企业均表示应该审查交通和电信部运费参考价,因为很多情况下被认为远远超出实际交易价。
另外,秘鲁港口运营商联合会提醒,由于实施货运增值税提取措施,卡车运输费用可能提高45%至50%,因此一再请求暂停实施该措施。

乌对制药业减免增值税
  根据乌孜别克斯坦总统令,至2009年1月1日以前,对乌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制品企业给予一系列税收优惠措施。其主要为对所生产和销售的药品减免增值税(目前增值税税率为20%),此项优惠涉及企业为生产所需进口的原材料,对制药企业还将给予同消费品生产企业一样的优惠政策:将在按现行12%税率缴纳利润税的基础上再减免20%,中小制药企业在统一税(税率13%)的基础上再减免25%,对制药企业由于产品增长而得到的收入免除利润税和统一税。 
  自2004年1月起,乌对进口药品和医药产品征收5%的关税,对一些医用材料,如药棉和包扎材料征收10%的关税。  2004年下半年起,由于进口药品的竞争,国产药品销售困难,一些乌制药企业和乌与外国的合资制药企业被迫停业。

审计
IFAC发布审计师胜任能力新准则 
  鉴于审计师的执业表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所受的教育和培训,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下属的独立准则制定委员会-国际会计教育准则委员会(IAESB)-近日发布了一份新的准则:《审计专业人员的胜任能力要求》(第八号国际教育准则,IES 8)。该准则列示了审计师胜任职业要求所需具有的技能、培训、职业价值和态度。IES 8适用于所有的审计专业人员,而不仅仅是负责审计业务的合伙人。准则还描述了从事跨国审计的审计专业人员所需的具体胜任要求。

法规选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发票保证金管理的通知
  一、发票保证金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收取,各地税务机关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取发票保证金。?
  税务机关收取纳税人发票保证金时,应当开具《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收据》。?
  二、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跨市、县从事临时经营活动不得收取发票保证金。
  三、发票保证金应当存入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并按照《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资金的收入和支付,除缴入国库、退还纳税人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四、各级税务机关要对以前年度收取的发票保证金进行一次清理检查。纳税人按期缴销发票的,要及时退还发票保证金;纳税人未按期缴销发票的,以发票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按“税务部门其他罚没收入”科目缴入国库。在清理过程中,对已按期缴销发票且纳税人无法找到的,要进行3个月公告。确实查找不到的 ,应将发票保证金存入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并分纳税人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待纳税人申请退还时,从该账户办理退款。?
  五、各级税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执纪力度,对清理过程中发现的违纪问题要严肃处理。特别是对发票保证金挪作他用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根据本地实际,建立健全发票保证金的具体管理制度。
                                  (国税函[2006]735号;2006年7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活动常设机构判定及利润归属问题的批复
  一、税收协定常设机构条款“缔约国一方企业通过雇员或其他人员,在缔约国另一方为同一项目或相关联的项目提供劳务,包括咨询劳务,仅以在任何十二个月中连续或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为限”的规定,具体执行中是指,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仅派其雇员到中国境内为有关项目提供劳务,包括咨询劳务,当这些雇员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时间在任何十二个月中连续或累计超过六个月时,则可判定该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构成常设机构。
  二、如果项目历经数年,而外国企业的雇员只在某一期间被派来华提供劳务,劳务时间超过六个月,而在项目其他时间内派人来华提供劳务未超过六个月的,仍应判定该外国企业在华构成常设机构。该常设机构是对该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为有关项目提供的所有劳务而言,而不是某一期间提供的劳务。
  三、外国企业通过其雇员在中国境内为某项目提供劳务构成常设机构的,其源自有关项目境内劳务的利润应视为该常设机构的利润并征税。
                                  (国税函[2006]694号;2006年7月19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服装生产企业广告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82号)关于“特殊行业确需提高广告费扣除比例的,由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的规定,现对服装生产企业广告费支出税前扣除标准问题通知如下:自2006年1月1日起,服装生产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四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费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国税发[2006])107号;2006年7月19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一、对保护基金公司新设立的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
  二、对保护基金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再贷款合同、与证券公司行政清算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对保护基金公司接收被处置证券公司财产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四、对保护基金公司以保护基金自有财产和接收的受偿资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五、对与保护基金公司签订上述应税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的其他当事人照章征收印花税。
                                 (财税[2006]104号;200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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