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在《《公司法》》中设立会计条款的国家,也是第一个成立职业会计团体的国家。英国企业按照“真实与公允 ”的观点披露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做法,在很大
程度上源于会计人员作为独立职业者的价值判断。 “真实与公允”原则已被欧盟国家所接受,
该原则推行的社会经济环境要求职业化程度较高,并且制定保持自我约束的职业规范。“真
实与公允”原则强调会计信息披露不能隐瞒或忽略重大事实,必要时可以超出法律规定的要
求披露有关细节。
一、英国会计规范体系与监管
(一)《公司法》对会计行为的规范
英国以《公司法》作为国家对公司实施管理的依据,《公司法》的基本原则适用于在管辖区内组建的所有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规范所强调的是法律而不是准则制定,这些法律可被看作是对英国会计的强制性约束。除公司组织外,其他类型的经济组织由其他法规管理,如:非公司组织的企业(如独资和合伙企业),在所得税法中予以规范;非盈利性组织遵从某些特定组织而制定的法律。
当前的《公司法》是建立在 1844年颁布的《联合股份公司法》基础上的,致力于管理与协调英国会计实务,但其对财务会计与审计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1948年,英国对《联合股份公司法》进行了修订,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公司法》,《公司法》强调公司必须以“真实公允”的理念来处理会计事项,提供会计信息。可以说,1948年颁布的《公司法》为英国会计模式奠定了重要基础,它不但规定了公司(包括公开招股和不公开招股)必须公布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而且第一次提出了关于财务报表和会计信息披露的指导思想——“真实与公允” (True and fair)的观点,强调企业全部账目应按“真实与公允”的观点予以提供。其后,又经过多次重大的修改和增补,将欧共体第 7号指令《合并会计》纳入其中,使之成为一部统一的、内容繁多的包括有 747个章节和 25张表格的《公司法》。因为全文很长,正文共 25目 747节,另加附则,被形象地称为“庞然大法”;1989年英国第五次修改《公司法》,这一次的补充和完善,注重实施欧盟第 7号、第 8号指令。毫无疑问,欧盟在成员国会计协调问题上的积极举措将影响英国会计未来的发展方向,使其逐渐向大陆欧洲模式靠拢;同样,英国会计对欧洲其他国家的影响也有所增加。
总体来看,《公司法》对会计的要求凸显在:
一是重点强调“真实与公允”的理念。为了保证符合“真实与公允”的要求,规定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增补信息揭示的内容。甚至在形式变化使有关规定不能适应时,也可以偏离具体规定而作恰当地揭示。“真实与公允”原则成为英国会计行为规范的核心原则。无论是《公司法》或会计原则的执行,都不允许背离这一原则。这一原则已超出国界而被欧盟和某些英联邦国家所接受而成为本国的重要会计规范。“真实与公允”的原则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和解释,要靠会计人员的理解和判断。一般认为,“真实与公允”是指以诚实的态度披露所有真实的、可信的重要信息,不抱偏见,不隐瞒或忽略重大事实;必要时可超出规定要求披露有关细节。这固然有利于应付错综复杂的实际情况,但也难免带来不确定因素,造成实务处理中一些认识和判断上的分歧。
二是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会计附注、董事长报告的内容和形式有详细的规定。
二、英国会计环境对会计模式的影响
(一)政治经济的发展对会计影响
英国是一个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会计概念和技术通过征服、贸易和其他类似途径得以传播。英国殖民者把会计师和会计概念输出到英联邦国家。殖民时期广泛的商业贸易,使英国的会计方法对世界各国早期会计实务有着深刻影响,二战后,由于国际上竞争加剧,英国经济有所落后,但英国早期的全球殖民商贸积累了丰富的会计思想,而且其会计理论和实务在世界上仍保持先进地位,如“真实与公允”原则。
英国轮流执政的两大政党都力求经济的稳定与发展。20世纪 70年代末,保守党领袖撒切尔夫人执政,采用货币主义的经济政策,大力倡导私有化运动,调整经济结构,使经济得以恢复并缓慢增长。1997年 5月,工党领袖布莱尔上台执政,英国政府基本承袭了保守党的客观经济政策,出现了二战后首次政府更迭而不随之大幅度改变经济政策的局面,保持了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随着英国资本输出加剧,跨国公司越来越多,英国会计实务方法和会计理论发展并产生了诸多创新,如第 3号财务报告准则“财务业绩报告”、再如英国关于非常项目的会计处理独具特色,被认为是“创造性会计”的一个典型表现。
现代英国资本市场很发达,会计集中关注管理当局是如何经营该公司的获利能力,并且用来帮助投资者结合相关的风险来评价未来的现金流量,披露很广泛,符合公众所有权分散的要求。
(二)通货膨胀、诱导性会计操作对会计的影响
在 20世纪 70年代,英国的货币发行量过大,造成财政赤字严重,劳动生产率低下,经济发展缓慢,就业极度萎缩,政府开支居高不下。严重的通货膨胀影响了英国经济发展和企业会计处理。针对通货膨胀,英国会计对资产采用历史成本计价方法进行了修补,提出了现行成本模式,既改变计量基础又改变计量尺度,全面反映和消除物价变动的会计影响。现行成本模式着眼于保持企业生产经营能力,但除了要保证重置存货和厂房设备的资本完整无损外,还需要增加它的名义货币性营运资本,不过它的度量并不是一般的购买力,而是特定的购买力,因为任何企业都不会把资本投入整个经济市场,而只是投入它必须持有的特定商品和财产。这样,就应该在现行成本基础上对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利润数进行三项调整,即:销货成本调整额;折旧费、损耗费、摊销费调整额;货币性营运资本调整额。
诱导性会计,即利用财务报告来误导信息的使用,而非中立地提供信息,这在英国并不是一种新现象,且有增长的趋势。会计人员一直处于一种非常尴尬的地位,一方面他们向股东报告时倾向强调经济实质,但另一方面在税务领域却违背这种做法。会计准则理事会在第5号财务报告准则中直接阐述了诱导性会计问题,要求报告要反映经济业务实质。第 12号财务报告准则说明了利用诱导性会计“巨额冲销”备抵(其目的是通过在以后期间转回来增加正常项目的利润)是非法的,更不允许公司为未来经营损失以及重组成本计提准备。
(三)法律制度对会计的影响
英国是普通法系国家,普通法源于英国的判例法。普通法建立在各种具体判例的基础上,它不用事先设计,也无意用无所不包的条文去概述所有的情形。这种法律制度注重经验,允许援引判决。会计准则并不包括在法律之中,它们通过专业组织的形式制定,因此它们具有更强的适应性和创造性。
(四)会计职业界及会计准则对会计的影响
虽然英国会计主要受制于《公司法》,但是,受会计职业团体的影响深远。英国是第一个建立现代意义上会计职业团体的国家。19世纪80 年代世界会计文献仍处于初级状态,英国从 19世纪 50年代起,已经开始设立各种现代职业机构(或直接前身),如苏格兰特许会计师协会的前身创立于 1854年。协会成员遍布民间会计事务的各个主要领域。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成员作为会计事务所的负责人或雇员从事公开业务,但也有许多成员受雇于工商界。值得关注的是,特许会计师协会的执行理事和主席大部分来自事务所,尤其是从审计领域选任。特许注册会计师协会除了在英国发挥作用之外,还为第三世界国家获得职业资格提供特殊服务。
有两个重要团体的成员不能担任审计师,一个是特许管理会计师协会(CAMA),其成员是在工商界从事管理会计工作的会计师;另一个是特许财政和会计协会(CIPFA),其成员主要受雇于地方和中央政府。英国会计职业界的结构更多地体现了历史事件的影响,而不是体现任何总体计划下的成员分布和职能分布,多个职业团体并存,在某种程度上观点相左,一方面有利于争鸣,另一方面给“会计团体咨询委员会”带来相当艰巨的协调工作。
英国会计准则是会计职业团体在法律框架内制定的,它客观上起着对法律的补充作用,尽管法律本身没有这种要求。对英国会计准则的研究,昀初可追溯到 20世纪 30年代中期一个称为“会计研究会”的民间团体。后来该团体没有留下引起后人重视的成果,其开拓性活动便由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继续进行。不管是 ASSC还是ASC,制定会计准则都必须遵循特定的程序要求。1990年 8月 1日会计准则委员会取代会计准则理事会。会计准则委员会隶属于“财务报告委员会”(FRC)。为确保准则有效实施,会计准则委员会下设“紧急问题工作组”负责研究准则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以意见摘要形式提出解决办法供参考。有意思的是,英国政府对会计职业团体制定会计准则没有任何授权,会计职业界具有较强的自我管理意识。
(五)社会文化环境因素对会计的影响
英国崇尚民主、自由、博爱、平等的价值观,倡导自由灵活和个人主义。相对于集体主义倾向的国家来说,英国会计理论和会计准则由会计职业团体阐释和发布,政府控制很宽松,基本上不予干预。比如对固定资产计量,英国会计有较大弹性。会计准则建议企业至少每 5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重新估价并重新核定经济使用年限;重估增值列为业主权益,不能作为当年收益;重估减值先从该项资产以前列为业主权益的重估增值账户中抵补,不足部分再计入当年损益。很多会计准则对会计实务的指导只是建议性的意见,并不一定强制执行,这就为会计职业团体和职业会计师执业提供了依据个人职业判断的充分空间。
英国传统文化的不强求统一和一致性也使得英国会计实务处理具有可选择性,而不是生搬硬套某些法律条文。不列颠民族虽然某些方面相对美利坚民族比较保守,但较之与东方民族他们更具有冒险精神和乐观主义态度,表现在会计处理上,英国人更侧重于激进的方法,而不是采取稳健主义原则,比如对存货的处理,不同批次购进的存货项目,税法和会计准则允许采用先进先出法确定成本,但不允许后进先出法。
(六)教育对会计的影响
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英国教育充满活力,在世界教育领域独领风骚,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留学圣地。英国学校体系实行双轨制,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共存,两者地位平等,相互补充,平等竞争,都受国家的鼓励和支持。文凭体系设置完善,满足各种教育需求。在英国,文凭体系的设置非常科学和完善,学生在每个教育阶段均有多种选择。课程的设立紧密联系实际,根据人们对不同教育的需求设置了从证书到学位一系列不同层次的文凭课程,英国的校园“没有围墙”,人们可以随时就学充电,进行职业培训。英国的各种文凭和教育体系之间可以相互认可、转换。多数专业可以按不同层次进行学习,比如,职业培训和高等教育就可以相互转换。学生只要继续完成规定的课程,修满相当的学分,就可以实现文凭“升级”。英国的学生从幼儿开始就接受启发式教育,启发他们主动思考,而不是一个简单地从老师那里单向接受。
英能力的考核必然是全面和丰富的。英国把学生的文凭考试和他将来所要从事的职业证书考试相结合,可以使学生在获得职业资格认证时既省钱又省力。比如,英国的注册会计师(ABCA),一个英国的本科毕业生如果想要获得这个从业资格的话,就可以免试 ABCA全部 14门课中的6~8门课程。此外,英国院校在招生、培养和推荐学生就业方面采取一条龙服务。他们不只是国院校的考核非常灵活,可以采取实习、写文章和面试等各种形式。这样取得的结果,对一个人把教学育人作为己任,做到学有所成,还努力让学生学有所用,在就业方面提供完善的服务。在设置课程时密切结合企业、产业和社会各界的需要,确定学生的培养方向和培养内容,这样培养的学生很容易在社会上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
英国的国际注册会计师 ACCA资格要求严格,会计所有课程的考试应按顺序进行。一次考试昀多可以考 4门。学员必须通过第一阶段的考试后,才能报考第二、三阶段的考试。第三阶段需考三门核心课程,必须在同一次考试中进行,一般要求这三门课程同时通过。如果有两门课成绩合格,一门课成绩在30~49分之间,允许单独补考该门课程两次,若不能通过,三门课需要重新考试。如果有两门不及格,或一门不及格,且分数低于 30分,三门课均须补考。英国学校的教学质量是由学校外部考官进行认证的,不是学校自己说了算。经过这样一个管理和认证体系的运作,英国每一所大学颁发的文凭都得到了国际公认。
作者单位:山东经贸学院厦门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