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 | 时段 | 标准 |
(1)应纳税所得额 | 年度 | 不超过300万元 |
(2)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 季度平均值 | 不超过300人 |
(3)资产总额 | 季度平均值 | 不超过5000万元 |
时间段 | 年应税所得额 | 优惠 | 税额计算 |
2021.1.1-2022.12.31 | 低于100万元(含) | 所得额减按12.5% | 应纳税额=所得额×12.5%×20% |
2022.1.1-2022.12.31 (延至2024.12.31) |
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 | 所得额减按25% | 应纳税额=所得额×25%×20% |
提示:分段计算,0-100万元-300万元,各段相加。 |
【单选题·2018年】某企业成立于2019年5月,其财务人员于2020年4月向聘请的注册会计师咨询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财务人员的下列表述中,符合税法规定的是( )。 A.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可适用于限制性行业 B.年度中间开业的小型微利企业从下一实际经营期开始确定相关指标 C.计算小型微利企业从事人数指标时不包括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人数 D.小型微利企业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 ||
![]() | ||
![]() | ||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小微企业应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选项B,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相关指标;选项C,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劳务派遣用工人数;选项D,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
【例题·单选题】某公司2022年从业人数130人,资产总额2000万元,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10万元,则该公司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8 B.10.5 C.21 D.52.5 | ||
![]() | ||
![]() | ||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对小型微利企业2022年应纳企业所得税=100×12.5%×20%+(210-100)×25%×20%=8(万元) |
加计扣除项目 | 加计扣除率 |
研究开发费 | 75%、100% |
支持基础研究 | 100% |
残疾人工资 | 100% |
高新技术企业新购置设备、器具加计扣除 | 100%(2022.10.1-12.31) |
行业 | 会计扣除 | 税法扣除 | 纳税调整 |
制造业 | 实际发生额 | 实际发生额+实际发生额×100% | 调减实际发生额×100% |
其他行业(不适用加计扣除行业除外) | 实际发生额+实际发生额×75%(2022.10.1以前) | 调减实际发生额×75% | |
实际发生额+实际发生额×100%(2022.10.1以后) | 调减实际发生额×100% |
【例题·综合题】某制造业企业2022年用于新产品研发的费用2000万元(含委托境外研发机构研发支出800万元)。 | ||
![]() | ||
![]() | ||
『正确答案』委托境外研发费用800×80%=640(万元),未超过境内研发费用1200万元的2/3(即800万元),可计算加计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0-800)×100%+800×80%×100%=1200+640=1840(万元)。 |
【多选题·2020年】下列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表述中,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有( )。 A.企业委托境外机构研发的费用可全额计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B.按规定对研发人员进行股权激励的支出可作为人员人工费用全额计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C.委托关联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可按照实际发生额70%计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D.临时聘用且直接参与研发活动临时工的劳务费用可全额计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
![]() | ||
![]() | ||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选项C,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
Copyright © 2000 - 2025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