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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出台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

颁布时间:2020年3月11日 发文单位:江西省财政厅

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动全省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赣司普法字〔2019〕8号)精神,抓住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开展生动的以案释法工作、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有效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省财政厅出台了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旁听对象、旁听庭审案件范围、旁听方式,要求厅各处室、单位要把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为做好厅领导班子旁听庭审工作,方案规定把旁听庭审活动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的重要形式,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计划。

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是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厅将统筹安排、抓好落实,推动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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