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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电子税务局系统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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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2021-05-13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9号公告,自2021年6月1日起,您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将统一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原来的单税种申报表将不再使用。详情请咨询主管税务局或12366热线。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21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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