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201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函[2015]41号

颁布时间:2015-04-03 00:00:00.000 发文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2015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2015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主攻方向,推进我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以下简称农业园区)建设再上新台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把农业园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主要平台,科学谋划“十三五”农业园区建设发展工作,进一步推动农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一)坚持推进农业园区开放式发展。把农业园区作为推进农村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试验田,按照立足山地特征、体现现代要求、实现高效目标的要求,在引导和规范土地流转、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科技服务、招商引资等领域实现新突破。进一步培育壮大农业园区规模,促进农业园区要素集聚,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层次分明、业态多元、功能完善的农业园区发展格局。

(二)坚持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密切配合,整合资源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大力培育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强化基础配套建设,健全产业支撑保障体系,实施品种品质品牌“三品”提升战略,形成生产标准化、产业集群化、布局区域化,引领山区现代农业发展。

(三)坚持效益优先与产业联动发展。以亩产论英雄,着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推动产业集聚集群发展。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发展农产品现代加工业、物流业和休闲观光与乡村旅游业,拓展农业功能,发挥农业园区“接二连三”、产业互动融合发展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

继续扩大农业园区规模,省级农业园区数量发展达到350个以上。大力实施省级重点农业园区提升工程,支持建成75个配套设施完善、主导产业突出、生产功能完备、产业体系建全、综合效益明显、示范效应显著的引领型示范农业园区,带动全省农业园区发展。省级农业园区完成投资800亿元以上,实现总产值1000亿元,总销售收入800亿元。

——生产基地建设。建成蔬菜、茶叶、水果、中药材、花卉苗木、核桃、油茶以及优质粮油等高标准生产示范基地1000万亩,建设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40个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5%,农业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率达95%.

——经营主体培育。入园企业达到3000家以上,其中,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企业达到1500家,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450家;培育农民合作社3200家,培育发展家庭农(牧)场1000家;农业园区企业和合作社聘用农民达110万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出所在县域平均水平40%以上。

——市场品牌建设。培育30个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建立一批面向重点目标市场展示直销窗口平台,引导和支持1000家经营主体发展电子商务营销。农业园区农产品商品率达到90%以上。

——质量安全管理。农业园区“三品一标”产品认证达700个以上,通过认证种植基地面积占60%以上,农产品抽检合格率100%.在省级重点农业园区启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建设试点,健全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摆在农业园区发展的突出位置,按照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分工协作、集中投入、整体推进思路,以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项行动计划为引领,加快推进以交通、水利为重点的基础配套建设。通过整合国家路网建设、“小康路”建设等各类项目,重点围绕农业园区、生产基地和加工基地,大力兴建致富路、产业路。以水利“三大会战”和“小康水”行动计划为抓手,继续扩大山区现代水利建设试点,强化农业园区排灌设施建设,形成具有山区特色的现代农业水利建设机制。大力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等工程。大力推广应用智能温室、钢架大棚、喷滴灌等配套设施,提高农业园区生产装备能力和现代化水平。推广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耕种收及产品初加工等环节农业机械化水平。坚持把农业园区与“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工业园区、小城镇建设、乡村旅游和生态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快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发展,推进农业园区新农村建设,建成一批园产城景旅互动、山水林田路寨配套、生产生活生态功能融合、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型农村社区。(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扶贫办、省供销社、省通信管理局、省烟草专卖局、省电网公司,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以企业为主体,通过内联外引的机制,整合产学研、农科教资源,实施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协同创新和联盟攻关,把农业园区建设成为人才集聚、科技创新和示范推广的现代山地高效农业发展新“引擎”。积极推广首席专家制、科技特派员、“三百工程”的做法经验,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建立完善专家库,确保每一个优势特色产业集聚一名首席专家、一个服务团队、一批产业园区,形成农科教与产学研用一体化服务机制。根据问题、需求和市场导向,制定完善人才引进计划,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通过平台引人、政策聚人和产业留人,引进一批急需的专家型高层次人才,为农业园区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实施品种品质品牌提升战略,鼓励和支持经营主体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联合攻关,加快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全面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提质增效。大力培育农业园区技术服务、农资供应、病虫害防治、农机作业等服务组织。调整充实农业园区农技服务人员队伍,强化技术指导服务,探索创新农技服务人员指导服务农业园区经营主体发展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农委、省农科院,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厅、省粮食局、省扶贫办、省供销社、省烟草专卖局、省产业发展技术研究院,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土地流转。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办发〔2014〕61号)精神,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为契机,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依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健全以县为主、县乡村三级联网贯通、平台统一、操作规范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积极推动农业园区开展农村承包地还权赋能试点工作。

2.金融服务。加强政银园企四方协调对接,进一步完善信息沟通服务机制。加快推进农业园区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农业园区授信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扩大抵质押物范围,拓宽融资渠道。培育发展产业联盟、企业集团,加强经营实体平台建设,积极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债券、股票等融资领域实现新突破。研究推动财政与金融政策配套,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创新涉农财政资金支持风险准备金、贷款贴息、担保资本金等,引导金融资本支持农业园区建设发展和经济实体成长。

3.质量安全。健全农业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与监管工作。以实施果蔬、茶叶等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养殖和渔业生态健康养殖场建设为重点,提高基地标准化建设水平。

4.信息服务。加强农业园区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加快省级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步伐,整合“三农”呼叫服务中心和“12316”热线等信息资源,实施农业园区及经营主体全网覆盖工程,完善其信息发布、招商引资、科技服务、品牌推介、产品营销等功能作用。大力推广物联网、二维码等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积极推进气象设施进农业园区,指导农业园区做好农业生产和灾害防控工作。

(牵头单位:省农委,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粮食局、省扶贫办、省金融办、省供销社、人行贵阳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贵州监管局、省烟草专卖局、省产业发展技术研究院、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四)大力培育农业园区经营主体。引进培育和扶持壮大一批农业生产、加工和流通企业,坚持全产业推进、多业态经营和全要素配置的理念,引导优势企业、优质资源向农业园区集聚,形成大中小企业并举、项目配套支撑、上下游产业互动的企业集群。以产业为纽带,以技术、市场为重点,推进农业企业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合作,通过信息共享、资源互换、股份经营等形式,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培育打造一批产业联盟、企业集团。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发挥合作社在土地流转、生产组织、农技推广、质量监管、农机服务等方面功能作用,发展一批运营机制完善、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示范社。鼓励和支持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培养造就一支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探索完善企业、合作社和农民间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业园区产业化经营水平。大力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加工、现代物流、休闲旅游等多业态经营,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业互动融合发展。(牵头单位:省农委,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地税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扶贫办、省金融办、省供销社、省国税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省烟草专卖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培育经营主体、农业园区建设发展的关键举措。进一步完善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园区载体、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招商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库建设,围绕优势特色产业,以县为单位,以农业园区为主体,组织谋划包装一批建设起点高、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大、产业链条长、发展前景好的农业项目,做到谋划储备一批,签约落地一批,建成投产一批。加强招商引资推介,继续筹备举办好农业园区招商引资暨项目签约活动,突出重要领域、针对重点区域,依托重要平台、借力重大活动,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集中招商与小分队招商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项目推介和经贸活动,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成果。完成招商储备项目2000个、投资3000亿元以上,确保实现签约资金1500亿元,资金到位率达30%.(牵头单位:省农委、省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扶贫办、省供销社、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烟草专卖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六)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以深化黔台农业交流合作为重点,加强农业园区对外交流合作。围绕果蔬、园艺和休闲农业等重点产业,深入研究台湾山地生态休闲农业、精细精致精品农业和生产生活生态功能融合发展的做法经验,推动农业园区理念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大力支持金沙台湾农业培训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台湾农业产业创业园、黔台友好合作农业园区发展,建成一批黔台农业合作示范样板区,带动全省农业园区建设水平提升。突出重点产业,面向目标市场,积极组织农业园区和经营主体参加农交会、茶博会等展示推介、经贸活动,推动农业园区对外交流合作。(牵头单位:省农委、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扶贫办、省投资促进局、省供销社、省烟草专卖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七)加强市场品牌建设。突出以技术创新和质量建设为重点,大力实施绿色生态、品质安全、营养健康农产品品牌创建活动,提高农业园区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产地交易、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和物流快递等市场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农业园区农产品流通条件。加快推进农业园区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着力培育一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继续组织农业园区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社对接”,支持重点目标市场展示直销中心建设,积极开展直销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多种形式经营,不断拓宽市场营销渠道。(牵头单位:省农委、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粮食局、省扶贫办、省供销社、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烟草专卖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县(市、区、特区)主要负责人是农业园区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考核机制和责任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农业园区管理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班子。要充分发挥各级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各方作用,研究解决农业园区建设发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各地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农业园区建设工作责任。(牵头单位:省农委,责任单位: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粮食局、省扶贫办、省投资促进局、省供销社、省烟草专卖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5个100工程”建设政策措施的意见》(黔府发〔2013〕15号)精神,根据土地、金融、人才、科技等实际需要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文件,为推进农业园区建设发展提供有力政策支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着力构建政府推动、企业主动、金融促动、社会互动的多元投入机制。要按照省联席会议确定的资金安排原则、支持重点和支持环节,以农业园区建设规划为依据,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安排使用好省级农业园区专项资金,加大贷款贴息和以奖代补支持力度。市、县要从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农业园区专项资金,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推动农业园区建设发展。制定完善资金整合方案,整合各项涉农资金,集中支持农业园区创建,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各地要切实把农业园区建设用地纳入年度计划统筹安排,优先保障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市场、休闲农业设施及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和用地指标,要优先安排用于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牵头单位: 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科技厅、省农委,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省粮食局、省扶贫办、省金融办、省供销社、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省烟草专卖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目标绩效管理。各地要切实加强农业园区统计监测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完善以县为主体、市(州)把关、省级汇总的统计工作机制,做到应统尽统、真实可靠,全面准确客观反映工作推进情况和农业园区建设发展水平。加强督促检查,省级牵头指导单位要明确农业园区牵头负责领导和挂帮指导部门,市、县也要相应建立完善农业园区建设挂帮指导工作制度,加强对农业园区政策落实、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等督查指导。进一步创新考评工作机制,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实施月调度、季分析和年度监测评价,推进绩效考评管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分类指导,划分引领型、发展型和追赶型三种类型农业园区,营造农业园区增比进位、争创佳绩、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实施贫困县农业园区建设指标考核评价,发挥目标管理“指挥棒”作用,充分调动各方推动农业园区建设积极性。(牵头单位:省农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粮食局、省扶贫办、省供销社、省烟草专卖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农业园区宣传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协调省内外主流媒体,重点突出园区平台、产业政策、招商引资和创业就业等内容,采取分产业、分类型开展专题、专栏和专版报道,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各方关心支持农业园区建设发展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省农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粮食局、省扶贫办、省供销社、省烟草专卖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附件:2015年贵州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任务分解表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白兔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