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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

渝府办发[2015]83号

颁布时间:2015-05-22 00:00:00.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知识产权局等单位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64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精神,认真实施《重庆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进一步提升全市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着力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继续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为创新型城市、长江上游科技教育中心和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0年,全市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件以上,向国外申请专利累计超过2500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8万件,作品著作权年登记量达到3万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年登记量达到1000件,植物新品种授权量累计达到150件,培育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和优势企业1000家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00家以上,知识产权年许可、转让、出资入股、质押融资额达到100亿元。

二、工作重点

(一)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奠定创新发展基础。

1.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围绕汽车、电子信息产业和石墨烯、机器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专利分析工作,推动产业布局更加科学、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引导一批企业利用专利信息资源和产业专利分析,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应用,开展科学的专利布局,推动产业专利技术的集成和突破,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针对产业急需的核心部件与关键零部件专利,鼓励专门企业从事专利运营业务。

构建重点产业专利联盟,形成链接产业上下游的专利集群,鼓励开展技术互换和资源共享。发布生物医药、页岩气、新材料等专利预警研究报告,密切跟踪高新技术发展趋势,明晰产业发展方向和路径,为产业创新导航。鼓励区县(自治县)、园区发展区域特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推动形成物联网、集成电路、节能环保等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

鼓励文化领域商业模式创新,加强文化品牌开发和建设,探索建立集作品著作权登记、展示、交易于一体的版权交易平台,活跃文化创意产品传播,增强文化创意产业核心竞争力。

2.助力现代农业发展。围绕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区域规划,着力抓好植物新品种、农业技术专利、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培育及保护,促进特色农业、山地牧业和渔业养殖等发展。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争创农产品注册商标、著名商标。

支持种子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协作创新,共建育种平台,开展商业化育种。鼓励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育一批适应性强、产量高的植物新品种,形成一批拥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苗单位。组织抓好全市转基因林木管理和林木遗传资源调查编目工作,推进武陵山、大巴山等片区特色林业植物新品系研发工作。

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评价体系,增加知识产权指标权重。提高农业机械研发水平,加快山地特色农业机械专利布局步伐。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快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建立地理标志联合认定机制。推广农户、基地、龙头企业、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紧密结合的农产品经营模式。

3.大力提升高校知识产权创新质量。围绕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开展高校科研组织、人事管理和成果评价机制等方面改革,促进创新资源充分集聚,创新活力充分迸发,创新价值充分体现,持续提升高校知识产权创新质量,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加大高校R&D经费投入力度,建立高校R&D经费投入的增长机制,实施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R&D机构的提升计划,加大高层次科研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提升高校创新质量。

(二)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4.着力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加快区域专利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专利云)和版权保护公共服务平台(版权云)建设。整合国内外的知识产权基础数据资源,集聚一批知识产权代理、咨询、评估、交易等服务机构和人才,探索基于云计算、大数据、众包、威客、创客等新技术和新媒体环境下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和保护新模式。

免费或低成本向社会开放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指导社会公众免费使用基本检索工具,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便利度。指导有关行业建设知识产权专业信息库,鼓励社会机构对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深加工,提供专业化、市场化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满足社会多层次需求。

5.助推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构建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加强对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强化行业自律,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产业园区、企业对接,扶持开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培训等业务,服务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活动。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海外知识产权事务处理能力建设。

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200家,形成一批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引进市外知识产权高端服务机构和高层次人才。支持具有较强实力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分支机构。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申报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加强对培育单位的指导和支持。

6.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资本化进程。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和服务创新。支持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资本化途径,推动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本深度融合。探索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鼓励和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投放。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保险品种,启动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加快培育并规范知识产权保险市场。

落实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处置科技成果和股权激励等优惠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许可转化。指导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开展知识产权交易业务,鼓励各类知识产权主体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开展知识产权交易。

(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优化社会创新创业环境。

7.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市与区县(自治县)、市级执法部门间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衔接。加快“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形成市、区县(自治县)一体的网络化知识产权执法管理体系。大力推动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内容。

8.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积极开展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办跨区域、大规模和社会反响强烈的侵权案件,加大对民生、重大项目、优势产业和中小企业等领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组织开展商贸流通、大型展会、电商等领域的专项执法活动,开展知识产权海外护航专项行动。

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落实相关责任,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完善并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探索加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的知识产权监管。加强对网络视听节目、网络文学、游戏网站和网络交易平台的版权监管,规范网络作品使用,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优化网络监管技术手段。

健全市、区县两级专利行政执法体系,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和执法条件建设。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监控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进出口货物侵权行为。

9.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支持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法庭建设。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专家陪审、专家咨询及专家诉讼辅助人等制度,探索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全面落实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实现审判流程节点动态查询。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

10.加快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信用标准,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信息纳入失信记录,强化对知识产权侵权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推进市场主体开展“保护知识产权、销售正版正货”诚信承诺活动,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承诺销售正版正货,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进一步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诚实守信经营的良好社会风尚。

11.扎实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进一步推进政府、企业及金融机构软件正版化。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推动软件资产管理、经费预算、审计监督、年度报告、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到实处,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四)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支持企业“走出去”。

12.推动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对外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定期与国外机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活动。加强与外国驻渝领事馆、办事处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沟通衔接,为企业对外贸易和跨国经营提供知识产权援助,指导和帮助企业在当地及时获得知识产权保护。选聘一批涉外知识产权保护顾问单位和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及时分析研究国外政府发布的知识产权报告及海外维权热点问题,根据法律实务需求依法开展维权援助。

13.支持企业“走出去”做大做强。加强主要贸易目的地、投资并购目的地知识产权相关信息的推送,帮助企业规避潜在知识产权风险。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鼓励企业在国外布局知识产权,增强跨国经营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加强政府、企业和社会资本的协作,在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探索建立公益性和市场化运作的专利运营公司。针对重点发展产业,跟踪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分析潜在知识产权风险,定期发布预警报告,制定应急预案,帮助企业有效应对知识产权争端。

(五)强化知识产权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14.加强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管理。建立和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建立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前的知识产权查新,在项目设计、实施、验收过程中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各个环节的评价体系。

加强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开展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推动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专利运营中心,提高运用知识产权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的能力。

15.加强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完善部门间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协调机制。针对重大产业规划、政府重大投资活动等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评议,降低知识产权风险,提高决策效率和投资活动效益。培养一批知识产权评议人才,培育一批能够开展知识产权评议服务的机构。鼓励企业针对经济项目投资、技术研发、产品出口等活动开展知识产权评议服务,避免因知识产权问题导致重大经济损失。

16.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大力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培育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贯标企业,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进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配备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将知识产权管理贯穿到企业生产经营全流程,促进企业提升竞争力。支持企业在并购、股权流转、对外投资等活动中加强知识产权资产管理。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委托管理服务。

17.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培训(重庆)基地和重庆市协同创新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开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文学艺术创作人员、教师等为重点的知识产权培训。

鼓励高校结合自身学科优势开设知识产权通识课程或在公共选修课、通识课等相关课程中增加知识产权内容。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结构,合理发展知识产权本科教育,适度扩大知识产权研究生教育规模,重点培养具有理工科专业背景的知识产权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加强知识产权实践教学,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增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实施知识产权校企对接工程,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将知识产权内容全面纳入国家普法教育和全民科学素养提升工作。组织实施百千万人才知识产权工程,加强市知识产权人才库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

培育一批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专长的律师事务所。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人才库,把律师、公证员纳入市知识产权人才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文化委、市工商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建立推进贯彻落实《行动计划》工作的长效机制,统筹协调并指导落实相关工作。各区县(自治县)政府要充分认识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行动计划》落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可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和措施,并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财政支持。

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财政投入,并按照经济发展实际建立逐年稳定增长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资助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学习宣传。

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行动计划》。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专利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宣传《行动计划》,不断扩大知识产权的影响力。

(四)强化监督检查。

市政府定期对《行动计划》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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