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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自治区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2021年度课题研究承接单位的公告

颁布时间:2021-03-01 发文单位: 自治区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高质量发展,现就公开征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课题研究承接单位公告如下:


一、研究课题名称


以“新疆打造内陆开放与沿边开放高地路径措施研究”为主题,下设但不限于国内外内陆开放与沿边开放经验做法研究、中国沿边开放政策效应研究、新疆沿边开放政策效益研究、提升新疆对外开放层次研究、创新新疆开放型经济体制研究、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政策叠加效应研究等子课题。


二、课题承接单位范围


本次课题研究面向全国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专家学者公开征集。每个研究单位和专家学者可自行选择1-2个子课题进行研究。课题组负责人需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三、课题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自治区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3份寄(送)至自治区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乌鲁木齐市解放北路339号酒花大厦),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字样,并将电子版发至msc@xjdrc.gov.cn。


(二)自治区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发布征集课题承接单位公告——意向单位报送课题申请书——组织专家组评审并确定研究单位——网上发布中标公告——限期提交研究成果——课题成果评审及修改完善——课题结项”的流程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三)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自治区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四)根据子课题研究的难易程度,每个子课题补助研究经费3-5万元。具体补助额度以双方合同为准。


四、课题执行时间


2021年3月底前,课题研究意向单位提交研究大纲(以申报材料送达日期为准)。2021年4月底前,确定研究单位。2021年8月底前提交研究成果。2021年10月底前修改完善课题研究成果并结项。


联系人:郑 洁 0991-2815776


   自治区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



附件:

自治区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课题申请书.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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