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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直达资金迅速支出落地见效

颁布时间:2020-02-02 发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2日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直达资金是特殊时期党中央出台的特殊财政政策,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中央财政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新增财政赤字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直接拨付基层县市,直接惠企利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目前直达资金支出规模289.18亿元,支出进度为72.7%,继7月份以来持续保持全国第一的较好水平,切实发挥了资金效益。

一、狠抓项目储备,直达资金优先安排储备项目

(一)加大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力度。自今年3月份复工复产以来,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加快复工复产,促进恢复经济,自治区党委多次召开重大工程项目工作推进会,精心安排部署项目建设工作。自治区各地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大力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建好项目库,丰富项目储备,让项目等资金。充分发挥投资稳增长的关键作用,通过大力推进项目建设,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财政与相关管理部门共同研究项目形成合力。自治区财政厅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与发改、住建、工信等部门加强协作和信息共享,认真分析,共同研究解决基建投资项目、地方债项目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项目库申报、评审、储备上高度一致,在项目推进上互相配合,形成合力。

(三)自治区各地州市财政部门主要领导把项目库建设作为盯办重大任务。各地州市总结项目申报、建设和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经验,下大力气进行项目论证,开展可研报告,积极组织前期评审等准备工作。各地州市财政部门主要领导亲自盯办,亲自落实,亲自向自治区汇报项目储备情况,加强项目储备。

(四)进一步规划和完善自治区近年重大建设项目。经自治区认真研究,今年4—5月确定了一批成熟的重大建设项目,确定2020年全年续建、新建、储备项目中可转化为新开工的项目共10003个,项目总投资3.1万亿元,计划今年完成投资6817亿元,很多成熟的重大项目在等待资金投入。

(五)中央直达资金预算安排选择项目库中的优质项目。中央新增直达资金如及时雨,被及时安排在项目库中已确定的项目,特别是前期工作已完成、具备开工条件、或工程已动工在建等较为成熟的项目,便于形成实物工作量。全区列入抗疫特别国债支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51个,金额151.97亿元,目前开工率已达95%以上,总支出93.4亿元,支出进度61.5%。如: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建设项目,预算金额5.45亿元,列入抗疫特别国债项目后7月份迅速支出3.26亿元,支出进度60%。阿克苏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1.85亿元,支出进度100%。克拉玛依市火车站物流园建设项目1.8亿元,支出进度100%。

二、决战脱贫攻坚,脱贫类项目迅速形成支出

(一)进一步强调脱贫攻坚任务。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年,按照自治区脱贫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必须确保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16.58万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县全部摘帽,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明确扶贫项目完成时间节点。自治区党委明确要求,各类脱贫项目要于上半年完工,8月份进行初步验收,以优异成绩迎接10月份全国检查验收。

(三)扶贫项目早开工早建设。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狠抓落实,及早安排部署,扶贫项目及早开工建设,迅速形成支出。上半年,自治区扶贫支出总体进度已达73%,目前进度为83%。其中直达资金新增地方债券安排南疆22个深度贫困县“幸福大院”项目建设13亿元,目前支出进度为95%,直达资金安排“两不愁三保障”和产业扶贫等项目21亿元,目前支出进度为100%。

三、提前调度库款,支持各地垫款支付直达资金

(一)区本级和地州市本级均提前调度库款。自治区和各地州市筹集资金,加大对县市库款调度力度,提前向基层县市调拨库款,截至目前共计提前调度资金120亿元。

(二)基层县市垫付资金加快支出。基层各县市在预算安排范围内,积极安排垫付项目建设资金,加快资金支付。如:南疆深度贫困县垫款支付“幸福大院”建设项目13亿元,债券发行时间为8月13日,7月末支付进度已达88%。阿克苏地区垫款支付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建设、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等项目资金15亿元,伊犁州垫款支付抗疫特别国债等项目资金10亿元,喀什地区垫款支付扶贫、馕产业园、蔬菜产业融合示范园等项目建设资金20亿元。上述三个地区目前支付进度分别为87.3%、85.7%和82.1%,列全区第1—3名。

四、积极推动认真落实

(一)自治区财政厅认真落实。6月25日至27日端午节期间,自治区第十一届政协副主席、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厅厅长弯海川组织召开各地州市财政局长现场会议,学习研究政策,安排部署落实。在会议期间明确了预算安排原则和第一批直达资金分配方案,直达资金全部下达县市,用于“六保”和“六稳”所需支出,预算项目选择项目库中确定的成熟项目。

(二)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均按照财政部要求,建立机制,完善政策,强化落实,确保党的政策在新疆落地生根。自治区财政厅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厅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专题听取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工作深入开展。每周进行视频调度,主要厅领导和分管厅领导直接对基层财政局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提出限时整改要求。各资金处室按照“一竿子插到底”的监管模式,对分配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支付、使用监管进行全程盯办,国库处按日推送监控问题,督促预算下达、资金支付进度和问题整改工作,基层财政局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盯住问题不解决不放松,盯住任务不完成不放松。巴州建立“日分析、周调度、月报告”工作机制,对直达资金下达、支出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督促和指导县市加快支出进度。

(三)发扬优良作风敢打硬仗。自治区各级财政干部认真落实中央精神,发扬优良作风,讲政治、顾大局、敢担当,克服种种实际困难,6月末开始不舍昼夜,只争朝夕,加班加点,完成了直达资金预算指标从自治区到地州市、地州市到县级的快速下达,7月初县市预算指标下达进度名列全国第一,在加快支出进度方面,通过不懈努力也取得较好成绩。

五、直达资金支出落地,各方面均取得明显成效

(一)支持和助力自治区项目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年初下大力气储备的一批项目及时获得资金支持,开工建设。特别是抗疫特别国债支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工率高,支出进度快,有力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民生事业建设。

(二)基层县市财政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基层县市财政加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保障工作,将部分年初预算已下达但资金来源不足的项目资金调整为直达资金,县级财政“三保”保障水平由原来的90%提高至100%,保障水平和保障能力都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人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明显提升。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及时拨付企业和个人账户,支持企业经营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福祉。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及时将监控数据导入监控系统,监控平台惠企利民台账反映,全区惠企利民项目数量1255个,金额47.91亿元,共4228笔,均已支付到企业或个人账户,并导入了监控明细数据。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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