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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社部门出台实施方案缓解老年人“智能”之困

颁布时间:2021-02-25 发文单位:天山网

支持社保业务亲友代办;支持老年人通过多个平台进行社保待遇资格刷脸方式自助认证;向高龄老人等行动不便人员提供上门服务……

2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日前,该厅制定出台《关于提升自治区人社便民服务 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列出21条举措,为老年人提供更便捷、更周全、更贴心、有温度的公共服务,缓解老年人“智能”之困。

《实施方案》提出,组织开展好通过社保卡发放就业补贴、社保待遇、农民工工资等工作,通过提供短信或消息提醒、对账折、纸质对账单等服务,保障老年人及时知晓待遇情况。有需要的部分老年人可保留存折,不做“一刀切”。

完善社保待遇资格认证,通过跨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提高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的免办服务比例。支持老年人利用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以及地方自助认证平台等,实现刷脸方式的自助认证,让老年人不跑腿。

继续支持通过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进行就医购药结算,方便老年人就医购药。在充分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前提下,推进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与“健康码”等互相关联,支持刷卡(码)通行。推进第三代社保卡加载交通出行功能,在有条件的地区实现老年人凭社保卡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支持其他政府部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通过社保卡“一卡通”发放,做好服务支撑。

开展上门服务。各级人社部门将加强主动沟通与服务,依托基层服务平台,联合社保卡合作银行,对于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社保卡办理等服务内容,向高龄老人等行动不便人员提供上门服务,特别是对80岁以上的老年人,要主动联络、优先提供上门服务,并建立服务台账实施动态管理。

发展代办服务。各级人社部门将为老年人提供贴心服务,从老年人视角检视在服务流程、服务要件、服务方式、服务手册等方面的不足。依法接受授权代理、亲友代办等服务申请,在服务中避免循环证明,以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简化“健康码”查验操作。对老年人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持纸质证明通行、出示“通信行程卡”等作为辅助行程证明。优化服务流程,建立绿色通道,保留人工服务窗口,优化老年人亲属及子女代办服务功能操作。优化老年人适老服务环境,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性、便利性、适老性,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服务环境。

据了解,各项人社服务优化将在2021年底前完成,2022年底前建成相应的长效机制,持续提升人社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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