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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店街道、马巷街道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变化的通知

颁布时间:2021-02-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翔安区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

  2021年1月11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对外发布了《关于翔安区新店镇马巷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同意撤销新店镇、马巷镇,设立新店街道、马巷街道。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现行相关规定,翔安区新店街道、马巷街道的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为7%。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翔安区税务局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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