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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公布2019年度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新财法税〔2020〕3号

颁布时间:2020-03-19  发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公布2019年度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

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新财法税〔2020〕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税务局,各地州市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的2019年度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该名单中所列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作为免税收入:(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附件:2019年度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附件:

2019年度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

非营利组织名单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爆破协会

2.新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安协会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典当行业协会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行业协会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服务行业商会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学会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行业协会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色金属行业协会

10.新疆老年病医院

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期刊协会

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协会

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手车流通行业协会

14.新疆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1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促进会

1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导游协会

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协会

1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快递行业协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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