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1-02-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要求,现将我省2020年度享受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纳税人名单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电话:024-23185108
附件:2020年度全省享受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纳税人公示名单.xlsx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