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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全区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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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6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个税种合并申报,实现财产和行为税的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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