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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

颁布时间:2021年7月28日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现就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1年8月1日起,取消本公告所附清单列示的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出口退税的钢铁产品清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7月28日 

附件下载:

附件:取消出口退税的钢铁产品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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