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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积极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

景府发〔2020〕3号

颁布时间:2020年2月10日 发文单位: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景德镇市积极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要加快制定细则。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统筹省、市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及时分解任务,制定操作性、时效性强的兑现细则及操作流程,本文印发后4个工作日内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

二、要加强调度协调。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逐条对照、主动认领政策措施,对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敢于担当,主动上前及时调度和协调,确保政策落实落地见效。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将贯彻落实有关情况定期报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

三、要广泛开展宣传。各牵头单位要会同配合单位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并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政策措施、政策解读、实施细则、操作流程、联系电话等,方便企业和群众咨询,对园区和重点企业、重点区域要通过信息化等手段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

景德镇市积极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政策措施.docx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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