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6号
颁布时间:2015-06-04 00:00:00.000 发文单位: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等文件精神,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向社会公开全省国税系统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全省国税机关实施的审批事项均为行政许可事项,共计7项,其中3项由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审批。
二、全省国税机关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清理完毕,分两种情况:
(一)其中23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这些事项将随着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的推进进一步改革和规范。
(二)其他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审批管理。
三、全省国税机关要严格执行本公告规定,不得在公开的目录外实施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变相保留或恢复审批。同时,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加强后续管理,强化事中事后风险防控。
四、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欢迎社会各界对行政审批改革予以监督、提出意见。具体联系方式是: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898-66509312。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海南省国税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2.23项其他权力事项目录
3.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6月4日
附件下载:附件1-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