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国税公告[2015]2号
颁布时间:2015-03-17 00:00:00.000 发文单位: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依法治税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有关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号)和《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国税函〔2015〕26号)要求,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对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进行了梳理和确认,现将《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予以发布。
各级国税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
1.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
2.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