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收入管理的通知

新财预[2014]67号

颁布时间:2014-07-21 00:00:00.000 发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今年以来,受结构性减税、工业企业产销率下降、房地产投资下滑等因素影响,税收收入增收缓慢,征管难度加大。为加强税收管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自治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进一步加强税收收入管理的工作要求。

  一、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加强税源管控工作

  各地财税部门要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加强税源控管工作的意见》(新政发〔2013〕80号),明确本地区涉税信息共享范围、共享方式和应用方式,充分依托政府信息网络平台构建的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指定专人负责与发改委、经信委、国土资源、房产管理、工商、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和海关等部门的联系,强化地方税源信息管控,进一步维护我区良好的税收环境,保障税收稳定增长。

  二、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开展税收收入质量评价

  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原则,严格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既坚决制止有税不收和人为调节收入进度,更要坚决杜绝寅吃卯粮收过头税和转引税款。选取适合经济税源状况和税收收入特点的指标,选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各地县收入质量进行科学评价,切实推动组织收入工作由计划管理向质量管理的转变。

  三、深入开展税源调查,及时掌握重大税源变化情况

  在做好日常税源管理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税源调查,因地制宜地分析和预测税源变化情况,做到既抓住重点税源,又管好中小税源,强化对重点项目和新增税源的动态监控。各级税务部门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工作调研,及时发现基层税务部门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基层开展好组织收入工作。

  四、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税收风险预警

  大力推进税收管理科学化、专业化、信息化,完善征管业务流程。积极推行对纳税人分类分级专业化管理,大力推行税收风险管理,健全完善指标及模型,强化对重点税源控管。不断改进评估方法,按期发布行业税收风险预警值、税负指标等相关经济、税收数据,对税负率异常偏低的行业及企业、长期零负申报及偏离预警区间的企业,进行重点评估。

  五、加强发票管理,严格各税种征管工作

  各级税务部门要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制度,财政部门要切实落实好监督职责。切实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审核工作,提高年度申报质量,对汇算清缴发现的问题和税源变化,加强日常监控和检查,及时堵塞征管漏洞;抓好重点工程项目税收的跟踪管理,及时掌握重点工程项目立项、中标、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积极争取当地党政和有关部门支持,进一步加强耕地占用税征管;加快推进利用GPS等技术核实纳税人占地面积工作,抓好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的清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切实提高土地增值税管理水平。

  六、强化税务稽查,加大清欠力度

  针对征管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稽查,加大税收稽查力度,特别是对留抵税金过大的重点税源企业加强监控,严厉打击各种偷逃税行为,充分发挥税务稽查震慑作用。实行欠税清理责任制,严格控制新欠,大力清缴陈欠。落实清欠责任制,实行分类监控管理,全面落实欠税公告制度,定期进行欠税公告,对长期欠税的企业,列入监控重点,专人负责。加强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提高国地税信息交换、税收专项检查和大要案件查处协作水平,发挥打击税收违法的合力优势,有效堵塞征收漏洞,促进税收收入稳步增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4年7月21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