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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公告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6号

颁布时间:2013-06-09 00:00:00.000 发文单位: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2〕567号)第二条、第六条的规定,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特此公告。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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