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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 发文单位: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7年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情况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宁波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关于印发<2017年宁波市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和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开展了2017年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通过随机抽查系统共抽取200户企业,采取先自查后重点检查的方式,对其2014年至2016年的纳税情况实施检查。目前自查工作已结束,自查税款20192.6万元,滞纳金675.84万元。结合自查结果分析筛选,经集体审议,确定了24户抽查对象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并经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后,开展国地税联合检查。
特此公告。
附件:
2017年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对象名单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8月24日
附件:
2017年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对象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