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第4号
颁布时间:2017-09-28 00:00:00.000 发文单位: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我局对截至2017年6月30日前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3.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9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