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号公告
颁布时间:2016-01-15 00:00:00.000 发文单位: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质量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地税发〔2014〕61号)规定,现将2015年土地增值税鉴证报告评价结果公示如下:2015年通过《青岛市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质量考核评价系统》的客户端上传的土地增值税鉴证报告97份,已评价完毕77份,其中甲级报告66份,乙级报告10份,丙级报告1份。
对出具甲级鉴证报告的事务所提出表扬;对出具丙级鉴证报告的事务所通报批评,并要求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