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14号
颁布时间:2016-09-10 00:00:00.000 发文单位: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减少办证环节,简化契税办税流程,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承受房屋、土地权属缴纳契税的,取消发放契证。原已发放的契证仍可作为契税完税证明使用。
本公告自2016年10月8日起施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制发契证格式的公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9月10日
初级会计职称 报名 考试 查分 备考 题库
中级会计职称 报名 考试 查分 备考 题库
高级会计师 报名 考试 查分 题库 评审
注册会计师 报名 考试 查分 备考 题库
税务师 报名 考试 查分 备考 题库
资产评估师 报名 考试 查分 备考 题库
ACCA 白金级 前景 免考 政策 资料
CMA 报名 考试 政策 准考证 查分
CFA 前景 报名 考试 资料 备考
FRM 官方 前景 报名 考试 备考
美国CPA 证书互认 报名 考试 资料
澳洲CPA 授权机构 免考 考试 资料
经济师 报名 考试 查分 备考 题库
就业晋升 招聘 简历 求职 故事
会计实务 各行业 问答 记账 报表 实操
银行从业 报名 准考证 考试 证书 查分
证券从业 报名 大纲 考试 查分 证书
基金从业 报名 大纲 考试 准考证 查分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官方公众号微信扫一扫
官方视频号微信扫一扫
官方抖音号抖音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