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税公告[2016]7号
颁布时间:2016-09-30 00:00:00.000 发文单位: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加快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方便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场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决定进一步扩大“同城通办”业务范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同城通办”业务范围我市地方税收纳税人将不受经营地点和主管地税机关的限制,在大连市地方税务局所属各基层局的主办税服务厅(不包括驻乡镇或街道的办税服务厅)及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窗口,就近办理涉税业务。本次实行“同城通办”业务范围主要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及宣传咨询等5大类45项涉税业务(详见附件1)。
二、“同城通办”报送资料纳税人在非税务登记地地税机关办理“同城通办”业务时,报送资料与在税务登记地地税机关办理时一致。纳税人可以登录大连地税门户网站“办税指南”栏目查询、扫描“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栏目的二维码获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大连地税各办税服务厅咨询。
三、“同城通办”办税服务厅地址及咨询电话具体办税服务厅地址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也可以登录大连地税门户网站(www.dl-l-tax.gov.cn)“办税服务厅导航”栏目查询或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
本公告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 “同城通办”业务范围.xls
2. “同城通办”办税服务厅地址及咨询电话.xls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