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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撤出部分已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的通知

颁布时间:2016-11-11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2016年第24号)第十条,下列当事人本月符合撤出案件信息条件,从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栏撤出:

  1、新乐市祥瑞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2、张家口市下花园双龙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3、唐山唐冶输送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4、唐县龙宇矿产品经销有限公司

  5、安新县鑫牛有色金属熔炼有限公司

  6、保定方平电工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7、曲阳县合力物资购销有限公司

  8、徐水县锌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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